週四. 12 月 21st, 2023

立法院翻修海洋污染防治法!污染海洋罰則大幅提升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海洋污染防治法修正案」,為整部法律的大幅翻修。非經許可將污水排放於與海域相鄰之自然保留區、地質公園、國家公園、野生動物保護區、重要棲息環境等區域者,罰鍰上限大幅提高到1億元。海委會主委管碧玲強調,海洋污染「不惡化,要遏止」是這次修法的目的。

立法院昨(12)三讀通過「海洋污染防治法修正案」,為整部法律的大幅翻修。非經許可將污水排放於與海域相鄰之自然保留區、地質公園、國家公園、野生動物保護區、重要棲息環境等區域者,罰鍰上限大幅提高到1億元。海委會主委管碧玲強調,海洋污染「不惡化,要遏止」是這次修法的目的。

「海洋污染防治法」自2000年11月1日公布施行,逾20年來僅於2014年小幅修正。在海委會2018年成立後,隨草研議修正草案。

新修的「海洋污染防治法」,有充實財源、強化工具、公民參與、國際接軌等4大目標;以及設置海污基金、強化污染的管理、全面提高罰則、建立吹哨者制度、即時接軌國際等5大主軸。管碧玲表示,有力量的法律工具,將使潔淨海洋的夢想,更向前邁一大步。

管碧玲強調,「不惡化,要遏止」是這次修法的目的,這次修正案即在於將事前防範的精神納入條文當中,未來將透過徵收海洋污染防治費、成立海洋污染防治基金,專款用於全國海洋污染防治工作,也針對部分罰則酌情加重,以達嚇阻違法污染行為的效果,提升各界對海洋污染防治的重視。

海委會將儘速研擬相關子法與配套措施,並持續針對防止化學品污染、加強污染應變人才培育、強化污染應變量能、防止船舶造成海洋污染,以保護海洋環境,確保國民健康及國家永續發展。

記者鄭信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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