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四. 11 月 9th, 2023

員工轉售2.4萬門號給中國詐團 台灣之星挨罰1600萬元

台灣之星蔡姓業務人員涉嫌勾結羅楷傑、張男、林男,創立8個企業社,申辦2.4萬餘門號並賣給中國犯罪集團。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以台灣之星內控機制明顯失靈、未落實用戶身分查核等8案重罰1600萬元;創NCC對電信業者單一案件累計裁處最高金額。台灣之星不服,將提出行政訴訟。

台灣之星蔡姓業務人員涉嫌勾結羅楷傑、張男、林男,創立8個企業社,申辦2.4萬餘門號並賣給中國犯罪集團。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2)以台灣之星內控機制明顯失靈、未落實用戶身分查核等8案重罰1600萬元;創NCC對電信業者單一案件累計裁處最高金額。台灣之星不服,將提出行政訴訟。

NCC副主委翁柏宗表示,台灣之星「矽谷數位企業社」、「矽霖行銷企業社」、「楷矽行銷企業社」、「蝦扯蛋企業社」、「協義行銷企業社」、「龍谷行銷企業社」、「波希數位行銷企業社」、「龍谷數位有限公司」等8家的企業客戶,將所申辦門號提供予他人使用。關務署資料顯示,羅楷傑曾出口47次SIM卡到中國。

其中「矽谷數位企業社」、「矽霖行銷企業社」、「楷矽行銷企業社」、「蝦扯蛋企業社」因涉及蔡姓業務人員利用其職務熟悉門號申辦業務,教導羅楷傑如何大量取得電信門號及規避公司風險控管機制;台灣之星對其員工監督管理明顯失靈,因此每案裁罰250萬元。其他4案則分被裁處150萬元。

翁柏宗表示,這些企業社創辦門號後,都轉售給中國犯罪集團,共設立12間企業社,申請2.7萬餘個門號,此次先針對台灣之星未落實其中8間企業社的身分查核,提供其2.4萬餘個門號而裁罰。

中國犯罪集團利用這些SIM卡,取得蝦皮等電商平台的OTP認證號碼,以販售違禁品、甚至詐騙民眾匯款,嚴重危害社會秩序。

蔡姓業務人員是在明知對方要倒賣SIM卡給犯罪集團的情況下,仍教導羅楷傑如何申請大量門號,已於今年7月19日自離職;是否有收受羅楷傑好處,有待檢方調查。

台灣之星指出,未曾接獲檢調機關通知員工涉入不法之事,直至收到NCC來函才得知;NCC以未確定事實加重處罰有失公允,台灣之星無法接受,將於收到NCC正式函文後,提出行政訴訟。

記者鄭信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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