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五. 12 月 1st, 2023

立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 建立以人為本的道交安全環境

立法院今三讀通過「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確立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政策及推動體制,以達道路交通事故零死亡願景。各級政府、事業、國民應共同維護改善道路交通安全,建立以人為本、傷害最低、公共運輸優先等安全之用路環境及文化。

立法院今(1)三讀通過「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確立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政策及推動體制,以達道路交通事故零死亡願景。各級政府、事業、國民應共同維護改善道路交通安全,建立以人為本、傷害最低、公共運輸優先等安全之用路環境及文化。

行政院會8月17日通過「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並於今日三讀通過。

三讀條文明定,未來將由行政院召開中央道路交通安全會報,由行政院長召集學者專家、道路交通安全相關民間團體、政務委員、相關機關首長或代表、直轄市及縣(市)政府首長,協調、推動及督導全國道路交通安全事務,並審議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綱要計畫。

中央政府應制(訂)定、推動實施道路交通安全相關法規、道路交通安全政策與綱要計畫、推動計畫,並定期評估檢討及公布道路交通安全政策推動狀況。

中央政府應督導及協助地方政府,落實執行道路交通安全事務。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應訂定所屬道路交通安全執行計畫,定期評估及公布檢討道路交通安全狀況。

中央政府為確保車輛駕駛人具備安全駕駛之技能及知識,應建立完善之駕駛人訓練、考驗及資格管理制度。中央政府為提升車輛安全性,應調和國際車輛安全法規,訂定車輛安全檢測基準,並完善車輛安全審驗及檢驗制度。

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應召開地方道路交通安全會報,由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首長召集學者專家、道路交通安全相關民間團體、相關機關代表組成,審議道路交通安全執行計畫及其他地方交通安全重要措施,並督導執行情形。

各級政府應定期公布道路交通安全相關計畫等必要資訊,並精進、整合、公開道路交通安全狀況、事故統計資料及各級政府道路交通安全會報之會議紀錄,以增進人民對道路交通安全瞭解及監督。道路交通安全相關計畫公布時,應同時檢討執行成效。

記者鄭信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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