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三. 11 月 29th, 2023

立院三讀文獎條例 藝術品交易分離課稅 帶動藝文產業發展

立法院今三讀通過修正「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藝術品交易將改採分離課稅;稅率為成交價額的6%為所得額,依20%稅率扣取稅款,意即實質有效稅率是1.2%;並新增「權益保障」專章保障文化藝術工作者權益。

立法院今(30)三讀通過修正「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藝術品交易將改採分離課稅;稅率為成交價額的6%為所得額,依20%稅率扣取稅款,意即實質有效稅率是1.2%;並新增「權益保障」專章保障文化藝術工作者權益。

「文化藝術獎助條例」自1992年施行以來,今首度通盤修正,更名為「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為活絡藝術市場,增訂藝術品交易租稅,將藝術品交易稅制從併入所得稅改為分離課稅;為保障藝文工作者權益,新增「權益保障」專章,輔導藝文工作者加入社會保險、緊急救助;同時增訂契約指導原則,保障智慧財產權。

藝術品交易稅率在多次朝野協商後,最後回歸行政院版本;明定在我國境內拍賣文物或藝術品,按其成交價的6%為所得額,依20%稅率扣取稅款,免依「所得稅法」課徵所得稅;分離課稅實施年限為10年,行政院得在年限屆滿前半年,視實際推展情況決定是否延長,並送立法院審議。

新增的「權益保障」專章,文化部得輔導職業工會協助文化藝術工作者加入勞工相關保險;廠商辦理政府機關的藝文採購,應為沒投保職業災害保險的直接勞務提供者,投保商業保險;也明定主管機關可對文化藝術工作者、事業急難協助之依據。

文化藝術工作者或事業辦理文化藝術事務,需用公有或國營事業所有不動產,得由公產管理機關或國營事業以出租方式提供使用,不受「國有財產法」及「地方政府公產管理法令」之限制,得予優惠或減免租金,並適當減免地價稅及房屋稅。

民進黨立委黃國書指出,這能增加藝術品交易營業額,扶植藝術創作,強化台灣藝術家在藝術品創作和交易能量,並吸引國際大型拍賣公司畫廊和專業人才來台灣帶動周邊產業發展;盼台灣重返亞洲藝術產業交易龍頭、增加稅收、促進產業發展。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表示,未來不再有藝文工作者被簽訂不平等條約或賣身契,放棄智慧財產權。周杰倫之類的藝術收藏家,不用再因為稅制不同,大費周章到境外交易,還要到香港去拍賣;分離課稅讓台灣稅制具有國際競爭力,希望藉此提振產業。

記者鄭信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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