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四. 11 月 9th, 2023

政院通過4大類排黑 搓圓仔湯政黨連坐受罰

行政院會今通過提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明文規定國安犯罪、「黑金槍毒」重大犯罪、賄選、重罪重刑等4大類型犯罪者,不得參選。

行政院會今(15)通過提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明文規定國安犯罪、「黑金槍毒」重大犯罪、賄選、重罪重刑等4大類型犯罪者,不得參選;「搓圓仔湯」的推薦的政黨也須連坐受罰,罰鍰50萬元至500萬元。

現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只要涉及內亂外患罪、貪污、妨礙投票、賄選等罪,經判刑確定者,均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草案增列,曾犯「國安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情報工作法」、「反滲透法」等有罪定讞者;曾犯「組織犯罪條例」、「洗錢防制法」、「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有罪定讞者;曾犯最輕本刑為7年以上之罪,並經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刑確定者;曾犯搓圓仔湯、賄選、包攬賄選,地方議會民意機關正副首長選舉行賄、受賄、各政黨的黨內初選賄選,有罪定讞者;均不得參選。

「搓圓仔湯」的推薦的政黨也須連坐受罰,公職選舉罰鍰50萬元至500萬元,總統選舉罰鍰500萬元至5000萬元。

為防制假訊息,草案也增列選舉、罷免期間,候選人等對於廣播電視、網路散播其本人的深偽影音,經向警方聲請鑑識,得檢具鑑識資料請業者於接獲通知2日內,停播、更正或移除下架該影音;並對散播犯選舉誹謗罪者,刑度為7年以下。

為避免境外勢力介入選舉。草案強化選舉罷免廣告實名制,規定在競選罷免廣告,應一併載明刊播者、出資者、其他資訊。媒體不得接受外國、中國、香港、澳門居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委託刊播之競選或罷免廣告。

草案也增列選舉、罷免賭博罪,經營選舉賭盤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參與賭博也可處6個月以下徒刑、拘役或科10萬元以下罰金。

草案送立院後,預計本會付委、下會期完成修法,盼2024年總統與立委選舉適用。

記者鄭信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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