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五. 2 月 23rd, 2024

阻境外勢力干擾!全國性公投不在籍投票 政院拍板採國內移轉投票

行政院會昨通過「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為避免境外勢力干涉,採行國內「移轉投票」,讓有公投投票權者在60天前申請移轉投票。中選會表示,實施經驗也可作為未來公職人員選舉實施不在籍投票參考。

行政院會昨(22)通過「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為避免境外勢力干涉,採行國內「移轉投票」,讓有公投投票權者在60天前申請移轉投票。中選會表示,實施經驗也可作為未來公職人員選舉實施不在籍投票參考。

中選會指出,草案規劃以採行移轉投票方式實施不在籍投票;基於移轉投票已有現行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於工作地投票實施經驗,並考量公平原則,有投票權人一律納入適用,符合投票權人資格者得備具申請書向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提出申請。

草案規劃,公投不在籍投票採申請制,民眾可以書面或線上方式申請;書面申請須填寫申請書、準備身分證影本向戶籍地選委會申請,線上申請則進入線上系統提出。申請期間為發布受理公投不在籍投票公告日起至投票日前60天止。

申請資格包括跨縣市,同縣市內的山地、離島地區,以及選務人員。

戶籍地選委會在投票日前55天,編造申請移轉投票者名冊;投票日前50天,戶政機關查核申請移轉投票者名冊,查核結果通知書以掛號郵寄申請人;投票日前45天,核准移轉投票之投票權人清冊移送移轉投票地戶政機關;投票日前20天,移轉投票地戶政機關編造移轉投票權人名冊;投票日前15天,公告閱覽移轉投票投票權人名冊,投票日當天投票人於移轉投票地投票。

記者鄭信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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