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三. 1 月 24th, 2024

警總退役軍官拉兩海巡軍官當共諜 3敗類獲判10月至2年4月定讞

前警總上尉情報官崔沂生退伍後淪共諜,並吸收前海巡上校葉瑞璋、中校李慶賢參與;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將崔沂生、葉瑞漳各判刑10月,李慶賢所犯3罪各處1年2月、7月、7月崔放棄上訴,最高法院則駁回葉、李上訴,全案定讞。

前警總上尉情報官崔沂生退伍後淪共諜,並吸收前海巡上校葉瑞璋、中校李慶賢參與;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將崔沂生、葉瑞漳各判刑10月,李慶賢所犯3罪各處1年2月、7月、7月崔放棄上訴,最高法院則駁回葉、李上訴,全案定讞。

崔沂生1988年於警總北部地區警備司令部上尉情報官退役,李慶賢於1999年從海岸巡防司令部情報組中校小組長退役,葉瑞璋2008年以海巡署岸總局上校文書科長身分退伍。

崔沂生退役後,於2004年赴中國經商,認識山東省濟南市的張姓國安官員,對方允諾幫他在當地經商,但要求他吸收我軍黨政人員,為對岸蒐集情報做為回報。

2007年間,崔沂生安排李慶賢赴上海與張會面,以化名「安迪」簽署文件,表明加入對岸組織。

李慶賢隨於2007年5月將退伍後仍持有的「海巡署1996年7月北部、中部、南部、東部等地區海岸巡防司令部兵力駐地報告表」資料,透過崔沂生轉交給中方。

李慶賢之後又向前海巡署上校後勤官葉瑞璋,索取「海巡署每月開會報告」等資料。葉提供海巡署內部工程計畫等資料,獲得1萬多元酬金。

歷審皆判3人有罪。高雄高分院更一審2022年6月宣判,將崔沂生、葉瑞漳各判刑10月,李慶賢所犯3罪各處1年2月、7月、7月,但未訂合併執行刑期。

葉、李上訴三審,最高法院認為,更一審判決的認事用法與量刑,都未違誤法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崔沂生、李慶賢先前已因同案其他犯行,由最高法院判刑1年4月、10月確定,已發監執行。

記者鄭信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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