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一. 11 月 20th, 2023

立院三讀》酒駕累犯公布姓名照片 乘客最重罰1.5萬 未肇事也可判3年

「刑法」並未加重酒駕肇事之刑度。但新增併科罰金,致人於死者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再犯肇事致人於死,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

立法院臨時會今(24)三讀通過多項重懲酒駕修法。包括將再犯的衡量年限從5年延長為10年,10年內兩度酒駕之累犯,可公布姓名照,同乘者「連坐罰」金額從最重3千元提高至1.5萬元;酒駕未肇事行則從最重2年提高為3年;酒駕再犯肇事的刑度不變,但新增併科罰金;軍人酒駕軍用車,刑責再加重1/2。

新修「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現有的高酒駕同乘者「連坐罰」金額,從600元至3000元,提高為6000元至1萬5000元。10年內兩度酒駕的累犯,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若使用租賃車酒駕,可再依原罰則加重1/2。

酒駕者重領駕照,規定加裝酒精鎖;違者之罰鍰從6000元至1萬2000元,加重為6萬元至12萬元;且須申請登記配有酒精鎖的汽車,才發給駕照。

「刑法」現行對酒駕肇事之刑責,初犯酒駕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致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再犯酒駕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次修法並未加重刑度。但新增併科罰金,致人於死者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再犯肇事致人於死,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

酒駕未肇事者之最重刑度,則從2年加重為3年。

「陸海空軍刑法」則加重併科罰金額度。致人於死者得併科22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得併科120萬元以下罰金;再犯肇事致人於死,得併科32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得併科220萬元以下罰金。

酒駕駕駛公務或軍用動力交通工具,得加重1/2刑責。

而3項法律的再犯、累犯期限,均從5年延長為10年。

記者鄭信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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