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三. 2 月 28th, 2024

刑法

一刀斃命!馬文君洩密案燒…他拿黃征輝自白告「外患罪」 最重可判4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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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文君前軍事顧問,同時也是前海軍艦長的黃征輝,先前在自己的部落格中大方透露自己是荷蘭軍火商掮客,還宣稱工作內容是每隔幾個月到海發中心打聽進展。政治評論員李正皓日前預告將偕同律師去告發黃征輝「外患罪」,今(19日)一早,他請匡正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匡伯騰律師到高檢署遞狀,還說「黃征輝最高可被判刑45年」。

新聞來源:三立新聞網

選罷法排黑條款又收割一人!金門縣長陳福海曾收賄無法連任 | 政治 |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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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於 5 月 26 日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案,其中增列的「排黑條款」引起熱議。由於新法限制曾犯賄選罪的人參選,去年甫上任的金門縣長陳福海,曾在擔任議員期間收賄,將不得參與 2026 年金門縣長的選舉。對此,他回應「本來就沒想那麼遠,把當下的事情做好就好。」根據《選罷法》第 26 條

新聞來源:Newtalk新聞

立院今表決選罷法排黑條款 柯文哲:不要無限上綱 | ETtoday政治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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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26日表決高度爭議的《選罷法》修法,未來若通過,曾涉黑金槍毒者皆不能參選,引發各界討論。對此,民眾黨主席柯文哲26日受訪表示,既然國家有刑法、有褫奪公權的法,用那套就好,不要無限上綱,直言藍綠從來沒有辦法很真誠的討論這國家應該怎麼處理問題,純粹政治考量在鬥法,看了是很討厭。

新聞來源:ETtoday新聞雲

立院三讀》打詐1.5 私行拘禁凌虐最重關7年 致重傷可關12年、致死可判無期徒刑

行政院提出的打詐五法陸續完成三讀。立法院今(16)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增訂加重剝奪行動自由罪,最重可關7年、罰100萬元;致人重傷者,最重可關12年;致人於死者,最重可判無期徒刑。對直系尊親屬犯罪,加重其刑至1/2。

為強化打擊詐欺犯罪的力道,有效遏阻詐欺集團橫行,並為完全評價詐欺集團成員的罪質、惡性及行為的實害性,強化規範密度及周延法益保護,以保障民眾的人身、自由及財產等法益;行政院、司法院會銜提出「刑法修正草案」。

現行「刑法」規定,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的行動自由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未遂犯罰之。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次修法增訂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的加重處罰事由,包括3人以上共同犯罪、攜帶兇器犯罪、對精神或身體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的人犯罪、對被害人施以凌虐、剝奪被害人行動自由7日以上等情形,予提高刑度,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再者,增訂加重結果犯。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對直系血親尊親屬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加重其刑至1/2。

此外,本次修法也配合增訂加重詐欺類型。若以電腦合成或其他科技方法製作關於他人不實影像、聲音或電磁紀錄,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法務部指出,本次修法以「擴大處罰」、「加重刑責」為修法重心,立院三讀通過後,將能完備法制規範,提供第一線檢警執法人員執法利器,全面打擊詐欺犯罪及強力遏阻衍生犯罪,以維護社會治安,保障國人安全。

記者鄭信貞

立院三讀》遏止換臉犯罪 不實性影像營利最重判7年 加害人需下架、刪除

為防範散布性影像、深度偽造等犯罪行為,立法院今(7)三讀通過修正「刑法」、「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若製作不實性影像並散布營利,最高處7年有期徒刑。法院及檢察官有權要求加害人交出、刪除、下架性影像。

科技日新月異促發新型態犯罪,性私密影片外洩層出不窮,甚至出現藉深度偽造(Deepfake)換臉的不實性影像。行政院會去年3月通過防制性暴力等4項修法,立法院今完成「刑法」、「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之修法。

三讀條文規範,包含性器或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的身體隱私部位,或以身體或器物接觸上述部位,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行為的影像或電磁紀錄,即為性影像。

若未經他人同意,無故以照相、錄影、電磁紀錄、其他科技方法攝錄其性影像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有散布行為,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有意圖營利而散布的行為,得加重其刑至1/2。

若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的方法,以照相、錄影等方法攝錄其性影像,最重處5年有期徒刑。若有散布行為,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有意圖營利而散布的行為,得加重其刑至1/2。。未經他人同意,無故重製、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其性影像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針對不實性影像,意圖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以電腦合成或其他科技方法製作關於他人不實的性影像,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若是意圖營利,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70萬元以下罰金。

法院、檢察官有權要求加害人交出、刪除、下架」自己手上、或是自己上傳到網站的性影像。

記者鄭信貞

女子控25年前遭狼師性侵 范雲盼追訴期從成年起算 | 政治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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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某女子指控25年前遭導師性侵,有如房思琪案翻版。民進黨立委范雲今天說,盡管受害者出面指控,但追訴期已過,無法給加害人懲罰,應修法將未成年性侵被害人追訴期自成年起算。

新聞來源:中央社

獨家/柬埔寨詐騙頻傳共犯 律師揭「多罪齊發」最重恐死刑 | 國際 |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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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詐騙事件近日引發台灣社會高度重視,不少台人受到高薪誘惑,飛去柬埔寨變成詐騙共犯、或淪為「豬仔」被轉賣。而近日攔截回台的台灣人中,更出現1名男子疑為人口販賣共犯,遭桃園地院15日深夜裁定收押禁見。對此,律師表示,在台灣領域外的犯罪(如柬埔寨),嫌犯抓回來後大部分是可判刑的,若牽涉詐欺、妨害自由、恐嚇危害安全、擄人勒贖與傷害等罪,最重可判除死刑。(記者:簡浩正)

新聞來源:三立新聞網

狼師性侵多名女學生還爽領退休金 范雲提修法延長刑法追溯期 | ETt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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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范雲7日表示,台南市某國小有1名男性教師,教學生涯中涉嫌性侵10多名女學生,經過學校性平會認定性侵害成立,但是礙於刑法追訴期20年已過,導致無法追訴刑事責任,狼師逍遙法外還可爽領退休金,因此她將提出修法,將未成年性侵被害人追訴期改成自「成年」起算。

新聞來源:ETtoday新聞雲

Line瘋傳疑似高嘉瑜不雅照 警呼籲:散播轉傳恐涉3罪 | 社會 |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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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Line群組瘋傳1組4張不雅照,發文者宣稱照片女主角就是民進黨籍立委高嘉瑜,對此,高嘉瑜除對外澄清,自己並未染髮、手鍊習慣戴在右手等關鍵證據,否認自己並非影中人外,也前往刑事局報案,全案將朝妨害名譽、妨害風化罪嫌偵辦;而警方也呼籲,任意轉傳這些照片,恐有觸犯《刑法》235條散布猥褻物品罪、310條誹謗罪以及315之1條妨害秘密罪的疑慮,切勿以身試法。(記者游承霖/台北報導)

新聞來源:三立新聞網

重點一次看!酒駕刑責再度加重 蔡英文:政府一定零容忍 | 政治 | 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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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臨時會院會今(24)日三讀修正通過加重酒駕刑罰及行政罰的相關條文。總統蔡英文嚴正強調,對於酒駕事件,政府一定零容忍,除了加重罰責,杜絕僥倖心態,我們也會持續透過嚴格執法、重視戒癮治療等各面向,來全力降低酒駕事件的發生。(記者:陳政宇)

新聞來源:三立新聞網

立院三讀》酒駕累犯公布姓名照片 乘客最重罰1.5萬 未肇事也可判3年

立法院臨時會今(24)三讀通過多項重懲酒駕修法。包括將再犯的衡量年限從5年延長為10年,10年內兩度酒駕之累犯,可公布姓名照,同乘者「連坐罰」金額從最重3千元提高至1.5萬元;酒駕未肇事行則從最重2年提高為3年;酒駕再犯肇事的刑度不變,但新增併科罰金;軍人酒駕軍用車,刑責再加重1/2。

新修「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現有的高酒駕同乘者「連坐罰」金額,從600元至3000元,提高為6000元至1萬5000元。10年內兩度酒駕的累犯,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若使用租賃車酒駕,可再依原罰則加重1/2。

酒駕者重領駕照,規定加裝酒精鎖;違者之罰鍰從6000元至1萬2000元,加重為6萬元至12萬元;且須申請登記配有酒精鎖的汽車,才發給駕照。

「刑法」現行對酒駕肇事之刑責,初犯酒駕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致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再犯酒駕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次修法並未加重刑度。但新增併科罰金,致人於死者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再犯肇事致人於死,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

酒駕未肇事者之最重刑度,則從2年加重為3年。

「陸海空軍刑法」則加重併科罰金額度。致人於死者得併科22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得併科120萬元以下罰金;再犯肇事致人於死,得併科32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得併科220萬元以下罰金。

酒駕駕駛公務或軍用動力交通工具,得加重1/2刑責。

而3項法律的再犯、累犯期限,均從5年延長為10年。

記者鄭信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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