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四. 11 月 9th, 2023

假訊息又來!網傳收不到選舉公報 中選會:將於投票日2日前送達

今(31)日上午,中選會才澄清並無「投票通知單晚寄」的謠言後,又傳出網路正在流傳「收不到(中選會)的選舉公報」的訊息。對此,中選會再度發出聲明嚴正澄清,表示此類假訊息都非常可惡,且均試圖干擾選務並影響公共安寧,請民眾切勿聽信與轉傳,否則可能觸法,輕則受到行政裁罰,重則應負起刑事責任。

中選會聲明稿中指出,實際上,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44條第5項、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7條第9項之規定,選舉公報應於投票日二日前送達選舉區內各戶,並分別張貼適當地點;不僅如此,投票通知單係連同選舉公報於上開期限前分送各家戶,自無「投票通知單刻意晚寄」、更無「收不到(中選會)的選舉公報」的情事!併予澄清。

中選會也指出,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之規定,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外,此類意圖妨害或擾亂投票之行為,也並非毫無刑事責任,倘構成刑法第147條之法定要件者,依法則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此類假訊息恐怕會隨著投票日的逼近,而日益增加,請民眾切勿相信。在收到類似訊息時,也必須先求證,不要直接轉傳,否則將會吃上官司,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

記者林育誠報導
寶島通訊

Facebook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最新文章

Secured By miniOra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