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二. 3 月 12th, 2024

停車場占國有地續擺爛 新北市府擬罰6萬元

日前,時代力量前立法委員黃國昌遭指控其位於汐止區的土地占用國有地,更違規設置停車場。新北市政府也要求黃國昌於一個月內改善。但昨(21)日,城鄉發展局在現場勘查後發現並無改善,預計將於8月27日再度勘察,若再無改善,擬開罰6萬元。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黃國昌家族有兩筆地號涉及占用國有地,其中一筆在非都市計畫區,現況為透天厝,已被國有財產署認定侵占土地,面積九十三.三四平方公尺,建築物屬於既存違建,先前黃國昌的代理人曾經表達,會針對明顯越界的部分進行恢復。

報導中也表示,另一筆在都市計畫區的保護區,目前做停車場,未依法申設停車場許可,市府交通局七月三十一日已先開罰三千元並限期改正。城鄉局表示,有關民眾檢舉黃國昌違規設置停車場案,七月二十一日已發函給違規行為人,要求一個月內限期改善,因此在昨天到場稽查,確認現況並未改善,由於正式公文書是在七月二十七日由郵局完成送達,依規定從送達的次日起一個月是改善期滿日(即八月二十七日),屆時將再次稽查,如果仍未改善將依都市計畫法裁處六萬元。

城鄉局指出,改善方式有兩種,一是恢復農業使用,二是申請符合法令的使用項目,如果要做停車場,必須向交通局申請設置臨時路外停車場,審查通過後須繳交回饋金。

原報導

記者林育成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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