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二. 1 月 9th, 2024

陳同佳案》 須先符合司法互助程序

香港網紅遭「斷頭塞箱」棄屍!外傳狠男友想到台灣逃死 士檢:一入境就上銬

去年在台殺害女友並遣逃回香港的嫌疑犯陳同佳突然向港府表達願意來台自首,背後充滿政治角力。(圖片來源:ET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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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趁來台旅遊時,殺害女友並遣逃回香港的嫌疑犯陳同佳,日前在港府的聲明中,表達願意來台自首的意願。乍看之下,這是一起單純的刑事案件,然而仔細分析其中疑點,不難發現如果沒有符合國際間的司法互助程序,這起「自首消息」將會成為中國在幕後操控港府,矮化台灣主權並轉移反送中焦點的「傑出一手」。

疑點之一,早在陳同佳事發潛逃回香港,並遭港警逮捕時,台灣政府便在2018年3月、4月、7月,向香港政府三度表達希望透過司法互助,將陳同佳引渡回台接受審判的意願,可是香港政府都置之不理。直到十月底,反送中抗議讓香港政府完全束手無策,才忽然拋出「願意來台自首」的訊息,顯然是在轉移焦點。

疑點之二,儘管釋放「陳同佳願意來台自首」的訊息,但香港方面所有的調查資料,包括口供在內,香港政府都不願意提供給台灣政府,縱使人真的抵台受審,又能夠真正審判出真相嗎?如果因為「證據不足」而迫使台灣法院作出「不符合社會期待」的判決,豈不是讓台灣司法系統蒙受不白之冤?香港政府反而樂得輕鬆,只要兩手一攤說「這是台灣政府的判決」,彷彿一點責任都沒有?

疑點之三,香港政府表面上說沒有司法互助的相關機制,但這是更明顯的推託之詞。反觀《逃案條例》(即送中條例),在北京政府的支持下,香港政府在短時間內就打算強度關山,應是要立法會背書通過。顯然香港政府不是不能做,而是北京政府不點頭,香港政府什麼都不能做。

綜合上面三大疑點,清楚可以看出,香港政府與北京政府因為香港人民的反送中示威,已經焦頭爛額到沒有招數可用,才會完全沒有肩膀地叫一個已經被逮捕的陳同佳表達「被自首」的意願。要知道,香港沒有死刑,台灣有死刑,從人性自利的角度來看,幾乎不會有人願意從一個不會被判死刑的地方,「自願」到可能被判死刑的地方去受審。顯然這一起「被自首」事件,是不折不扣的北京政府與香港政府合謀,要設局給台灣政府跳;再者,如果沒有符合國際標準的司法互助程序,香港政府隨便就可以把人送過來,這不就代表著香港和台灣是「同一國」?這不是趁機矮化,什麼才是趁機矮化?

陳同佳不是不能來台受審,但一定要符合國際標準的司法互助程序,才能夠兼顧國家主權與司法正義。

記者陳軒宇報導

 

寶島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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