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六. 2 月 10th, 2024

林鄭月娥

直逼馬英九紀錄 林鄭月娥支持率剩18%、反對破7成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支持度持續探底,根據香港民意研究所公布的最新民調,林鄭月娥的支持率只有18%,反對率則高達72%。

綜合媒體報導,林鄭月娥的整體評分顯著下跌了4.4分,從33.9分至29.5分;支持率下跌5.5%,從23%至18%;反對率則是相應成長5%,從67%至72%。

自反送中運動以來,林鄭月娥事事配合北京立場,也讓他在香港民眾的觀感中無量下跌,直逼馬英九。

調查日期為8-12/3/2021;調查方法為由真實訪問員進行隨機抽樣電話訪問;訪問對象為18歲或以上操粵語的香港居民;成功樣本數目為1,001 (包括496個固網及505個手機樣本)。

記者陳軒宇報導

陳同佳案》案情詭異 港府拒絕交出嫌疑人 背後有何策劃?

暄騰一時的陳同佳案,如今因爲港府拒絕交出嫌疑人來臺審判,而漸漸冷淡下來。香港內部對於殺人犯居然可以在外遊走,已經愈來愈不耐。港府與管浩鳴同聲一氣拒絕交出兇手的行爲,恐怕也已透漏了港府本身的無力,以及背後的中國政府操作。

根據《壹週刊》調查指出,過去這段時間,陸委會及香港政府,對於陳同佳如何來台?何時來台?有相當密切的聯絡。香港政府一改先前不要的態度,其實已經改成希望在雙贏的情況下,和我方配合,可以讓陳同佳快速到台灣,但牧師管浩鳴卻反反覆覆。

如果不是因為管浩鳴的反覆,其實,陳同佳23日出獄的那天,就是台港雙方初步約定投案的日子,當時我方已經安排班機,希望港方將陳同佳送至艙門口,由我方派人到航班機艙內接人。後來,可能因為管浩鳴及當事人又有不同想法,最後終於取消。

另外,也根據報導指出,管浩鳴從七月就開始去接觸理律律師及陳長文等人,他們究竟安排了什麼樣的計畫,令人充滿疑問?是否所有的布局,都是為了幫忙平息香港的返送中運動?權威消息人士透露,香港政府內部確實有些高官,對於林鄭月娥、管浩鳴處理陳同佳案的作法十分不滿,他們認為這件事太讓北京政府予取予求了,已經有損香港政府過去累積的好形象。他們也因此質疑陳長文,到底在整個案子中扮演什麼角色?真的只是陳同佳的辯護人而已嗎?

而如今,面對種種質疑,港府不僅毫無回應,且將此事全權交由北京市政協委員管浩鳴處理。搭配上國台辦與國民黨口徑一致的批評臺灣政府「政治操作」、「罔顧人權」,這種種「痕跡」,不禁令人懷疑,中國、港府、國民黨究竟在策劃什麼?且管浩鳴所說的延後三個月來臺,剛好是臺灣總統大選的時間點,是否是在等待一個最好的時機,來實現其背後的政治目的,實在令人不寒而慄。

新聞出處:壹週刊
記者林育誠報導
寶島通訊

陳同佳案》與港府隔海唱和 國民黨與統媒努力抹黑卻顏面盡失

我國陸委會在昨日下午召開記者會,宣布將派檢警至香港押解於23日出獄的嫌疑人陳同佳,強硬態度不僅在台灣獲得一片好評,連香港都一致肯定蔡英文政府的積極作為。相形之下,進退失據的香港政府,以及這幾日來一直與港府隔海呼應的國民黨及統媒,不啻是共同上演一齣丟臉至極的鬧劇。

在香港政府放出「陳同佳期滿出獄願來台投案」的訊息後,國民黨與統媒就在第一時間跟進,召開記者會並大幅報導,口徑與香港政府完全一致。當台灣政府提出「採取司法互助管道」的要求後,國民黨與統媒不但無視司法互助是處理跨境犯罪的標準作業程序,更是鋪天蓋地的將台灣政府要求抹黑為「拒收」;隨著台灣政府表態將派遣檢警至香港押解犯嫌時,國民黨與統媒則不得不緊急煞車,改口抨擊台灣政府「轉彎」、或是如韓國瑜宣稱「自己人誤導自己人」,其實不過是自己煞車過猛,連人帶車跌到山谷下。

事實上,台灣政府的態度都相當一致,國際談判出身的蔡英文總統清楚地知道,陳同佳嫌還在獄中時,人證、事證、關係人多半在香港。如果真的要好好處理本案,當然是在香港進行最適合,而台灣則提供各項必要的司法協助。再者,香港政府如果要把人送到台灣來受審,也絕不能用這種「買張機票自由行」的方式,陳同佳在案發後已經是台灣的通緝犯,試想,沒有任何戒護措施,讓殺人通緝犯像個普通觀光客一樣的搭上飛機,對其他乘客而言,必然會有嚴重的安全疑慮;更何況香港政府此舉,就是要刻意矮化台灣主權,避開司法互助的「政府對政府」象徵意義。這些考量兼顧司法正義與主權尊嚴,但國民黨與統媒完全視而不見。

既然香港政府要推託到底,台灣政府自然不能坐視不管,派遣檢警到香港押解嫌犯。此舉讓一鼻子出氣的香港政府、國民黨跟統媒,瞬間窒息腦部缺氧;國民黨跟統媒只好用「轉彎」來轉移自己出醜賣乖的事實,而香港政府更是不得不明白指出台灣政府派人的做法是「跨境執法」,承認雙邊是互不隸屬的政府關係。

因此,從一開始就不存在「拒收」的問題,也沒有「轉彎」的情況,台灣政府的態度與立場,一直都很一致。反倒是打算藉由本案轉移反送中示威的林鄭月娥,以及謀取選舉利益的國民黨及統媒,活生生地在台灣與香港民眾面前,出盡洋相。

記者陳軒宇 特稿

寶島通訊

陳同佳案》林鄭脫逃!蒙面抗爭打到半死 殺人藏屍機票送台

這樣的香港政府!?香港市民在台灣殺害另外一個香港市民,港府不願與台灣以正規司法互助方式查辦,弄出一個天怒人怨的逃犯條例,事後還想讓兇嫌用「自由行」模式,自行來台灣「自首」,難道不怕他跑掉?不怕他在外趴趴走滅證脫罪?不必還這位受害的香港市民公道?

香港人陳同佳涉嫌在台灣殺害同行港籍女友,此案涉及跨境犯罪,台港雙方均擁有此案司法管轄權,原本只要循司法互助途徑即可合作偵辦;但是香港政府為了執行北京意志,不願承認台灣主權,正式與台灣建立司法互助機制,只能暫時以洗錢罪對陳同佳判處29個月徒刑,罔顧司法正義;更離譜的是,港府竟然還此搞出一個「逃犯條例」,要把香港人統統送到中國審判,引發香港市民激烈抗爭。

如今反送中運動一發不可收拾,眼看陳同佳就要出獄,香港特首林鄭月娥竟乾脆把責任統統丟給台灣,讓當事人以自由行方式到台灣「自首」,且依然拒絕司法互助,這是在擺爛,還是想要「林鄭脫逃」?

相較於對陳同佳的百般寬容,港府卻見不得香港市民戴口罩上街表達不滿,一有戴口罩的市民落單,就會被港警暴打,甚至開槍。

也難怪香港人民在看到這個新聞後,喟嘆幾百萬愛香港愛自由的香港人,在港府眼裡,還不如一個殺死有孕女友的殺人犯。香港這個號稱一流的國際城市治理單位,早就已經失去了乾淨的靈魂。

記者陳嘉玲特稿

寶島通訊

陳同佳案》統媒狂抹「拒收」 真相是:辦跨境犯罪 司法互助是關鍵

港籍殺害女友嫌疑人陳同佳,透過港府表示願以個人身份、持觀光簽證來台投案一事,引發台灣國內政壇一陣熱議。令人已經感到不意外的是,國民黨陣營與親中媒體,在本案上的立場與香港特區政府隔海唱和,有如同屬建制派(香港親中政黨)一般,聯手施壓台灣政府,誣指台灣政府拒收,背後的目的自然是試圖規避正式管道,矮化台灣主權。然而,既然本案涉及司法與政治兩個層面,自然也應回歸到這兩點來進行分析。

首先就司法層面,昨(22)日晚間的法務部記者會已經明白揭示三項原則:第一,台港雙方均擁有此案司法管轄權,基於當事人雙方均為港籍,且嫌疑人目前在香港羈押中,基於港人港審原則,應由香港政府優先審理。第二,香港政府打算讓嫌疑人持觀光簽的自由行方式來台投案,無疑是讓嫌疑人任意遊走,容易產生串供或煙滅證據的可能,導致司法空窗期。第三,台灣政府沒有放棄管轄、也沒有拒收問題,但本案涉及跨國犯罪,應符合司法互助之前提下,與香港政府討論處理方式。香港政府有無管轄權,須經香港法院裁定,若確定港府無管轄權,台灣政府一定會行使管轄權。

再者,是政治層面,跨國犯罪涉及相關國家的主權問題,國際上多採用司法互助協定之方式,以兼顧對等、互惠之原則。例如2013年英商林克穎在台灣酒駕撞死人潛逃回英國之事,台灣政府便以個案方式,與英國政府簽署「關於林克穎引渡瞭解備忘錄」,並依此向英國政府提出引渡林克穎回台服刑要求,愛丁堡法院原已採用台灣法院之判決,認定林克穎需返台服刑,惟因台灣監獄環境不佳,遭蘇格蘭高等法院否決。

顯然,從林克穎的前例來看,即使沒有邦交、作為英國前殖民地、採行英國法系的香港,本可透過個案方式的司法互助,讓陳同佳獲得應有的審判與制裁;然而香港政府顯然是為了執行北京意志,藉陳同佳案矮化台灣主權,而台灣國內的親中媒體與政黨,配合操弄民粹,無視司法與政治的嚴肅討論,無疑是做了一次完美的統戰配合,以及對於台灣社會最壞的示範。

套一句台灣社會相當在乎的事情,港府只是把人丟過來就不管,後續的司法成本,難道要台灣納稅人共同負擔嗎?

記者陳軒宇 特稿
寶島通訊

陳同佳案》林鄭隔海裝彈 藍軍拼命開槍

陳同佳疑似殺害同行女友案,其實用一句話解釋,就是「男香港人在台灣旅行時殺害女香港人,事發後潛逃回香港」,是單純的司法案件。然而在香港反送中示威方興未艾、台灣適逢總統大選等多重因素交錯下,一件單純的司法案件,卻被香港特首林鄭月娥與台灣國民黨陣營聯手扭曲成台灣政府放棄司法主權,與事實偏離太遠,也讓人對國民黨親中到如此程度,感到憤怒。

將香港換成任何一個台灣以外的國家和地區,台灣政府的處理方式都不會改變,透過正式的官方管道,向行為人所屬的國家或政府,提出支援辦案的要求。事實上,台灣法務部在港府以洗錢罪名,於香港逮捕陳同佳後,至少提出三次請港府支援辦案的請求,卻遭到港府置之不理。

直到反送中示威讓香港特首林鄭月娥焦頭爛額,正好陳同佳的刑期也即將完畢,港府這時才想起陳同佳的「剩餘價值」,打算買張機票,讓陳同佳用觀光簽證的自由行方式,來台投案,把球丟給台灣政府。林鄭月娥在評論此事時,態度就十分清楚了:「陳同佳去台灣投案,對(香港)社會來說是正面訊息,希望令整個社會釋懷。」

不願採取政府對政府的正規司法互助管道,只想透過私了的方式,意圖矮化台灣主權,營造「中國境內人犯移送」的情況,香港政府這種赤裸裸地政治操作,從台灣立場而言,理應是不分朝野,團結起來反對香港政府這種惡質作為。然而國民黨陣營從韓國瑜到立法院黨團,乃至於親中名嘴,無一不是在第一時間配合香港政府的定調,抨擊台灣政府。問題是,香港政府這種只把人丟到台灣來,相關證據資料都不給的行徑,就算台灣法院開始審理,也會面對兩個問題:第一,因證據不足釋放,台灣政府承擔罵名;第二,殺人重罪是十年以上至死刑,若最後判決無期徒刑,相關的司法資源,也無疑是由全體台灣人來承擔。

顯然,香港政府此時操作陳同佳案,完全是出於政治上的考量,香港要轉移反送中的民怨,北京要矮化台灣主權,國民黨想趁機獲取選舉利益。至於司法正義與還被害者家屬一個公道,完全不在香港、北京、國民黨的考量中。一屍兩命的案件,被他們當成政治鬥爭的籌碼,實在令人不齒。

記者陳軒宇特稿

寶島通訊

陳同佳案》幕後推手是北京 紅媒齊聲唱和

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遭香港警方監禁數月後,突然在具有北京政協委員身分牧師管浩鳴的勸說下,致函香港特首林鄭月娥表達願赴台灣投案,背後政治動機不言而喻;我國法務部、陸委會謹慎以對,四天內發佈四次聲明表達立場,強調港府應承諾透過司法互助,將完整罪證交給我方,才能讓陳同佳入境。

不過,這場明顯由北京授意下的「被投案秀」,藍營卻見獵心喜,轉身攻擊台灣自己的政府,不僅前總統馬英九、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韓國瑜高分貝呼應,特定媒體也全面撻伐蔡政府「閹割司法管轄權」;中國時報21日以「操弄反送中 卻拒港嫌來台投案 韓批蔡政府 傷害主權賺選票」為標題頭版報導,聯合報也以頭版報導「禁港嫌投案 韓國瑜:當選馬上收」,再以A2整版批評法務部沾滿政治味。

陳同佳「被投案」背景確實不單純,根據自由時報報導,管浩鳴為陳同佳來台投案一事,多次訪台,積極奔走,見了不少政壇與法界人士。現為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在香港是知名的親中派、「政治牧師」,2013年起出任中華海外聯誼會理事,此聯誼會長是由中共中央統戰部部長兼任。他現也為前香港特首董建華成立的「團結香港基金」顧問,2018年成為北京市政協委員。

據報導,管浩鳴在「佔中」運動時更淪為港府與北京的打手,批評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牧師朱耀明煽動違法,並配合北京批評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港獨」有違宗教理念;毫不意外的,他也支持「逃犯條例」修法。兩岸人士強調,管浩鳴的動機並不單純,背後應是北京授意交辦,把燙手山芋丟給台灣,以解決港府目前的困境。

我國陸委會表示,港府宣稱陳嫌「自願自首」,但從宣布的時間點,宣稱勸服陳嫌投案的相關人士及其背景,與種種不合常理的情節,乃至港府和陸媒等配合一致的說詞和操作,都可輕易看出這是有背後政治力量精心操作的投䅁安排,難怪很多媒體及人士懷疑陳嫌是「被自首」,港府聲明完全無法䆁疑。

陸委會更進一步指出,港府在本案上的政治操作,是處心積慮地凸顯「港人在香港以外的中國大陸地區犯罪,港府沒有任何管轄權,所以必須送回中國大陸審理」;同時港府也用相同邏輯,企圖將台灣納入「一中」框架下,強調陳同佳案只有台灣才有管轄權,因為把台灣視為中國的一部分,所以台港之間不能進行司法互助協商。

記者陳嘉玲 報導
寶島通訊

陳同佳案》港府不願啟動司法互助 關鍵在一國兩制

2018年來台旅遊時涉嫌殺害女友的香港籍人士陳同佳,遭香港警方以洗錢罪名監禁數月後,在反送中示威日益白熱化的此刻,忽然透過香港政府,表達願意自首至台灣受審。但弔詭的是,香港政府並不願啟動相應的司法互助程序,而是讓陳同佳用私人名義來台,背後的癥結點,在於一國兩制。

在國際間,若要處理陳同佳這種跨境的犯罪事項,需要當事國雙方簽署司法互助協議,才能夠師出有名,按照對等的國與國方式進行引渡或提供資料。背後的理由在於國家是領土內最高主權,甲國國民在乙國犯案,若人已經回到乙國,乙國無法前往甲國抓人,這會侵犯甲國主權。唯有甲國國民在甲國境內的B區犯案,甲國才有可能將逃到A區的嫌犯逮捕並送回B區受審。

以上的脈絡如果放到陳同佳案,便不難看出許多詭異的地方。例如說陳同佳及其女友都是香港人,在台灣犯案後,理論上出於「自己人民自己審」的主權意識,香港政府理應優先把人留在香港境內審判,一如在台灣酒駕撞死人的英國商人林克穎,潛逃回英國後,英國法院進行審理,並在過程中決定採用台灣法院的判決。香港政府打算直接把人用個人名義丟給台灣,既不合常情,更是有違政府的職責。

作為國際一流城市的香港政府之所以如此不合常情,正是因為對象是台灣政府。如果要按照國際間的司法互助程序,將陳同佳與相關資料提供給台灣政府,那麼無疑是承認台灣作為有別於中國的獨立國家存在,等於是香港政府變相承認「台灣中國一邊一國」;另一方面,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對陳同佳來台自首,表達出「可紓解香港社會緊張氛圍」的意思,更是別有居心。畢竟香港會引發出延燒數月的反送中示威,起因就是香港政府打算藉由陳同佳事件,強行修改《逃犯條例》,大幅擴張中國政府對香港的影響力。如今打算再一次故技重施,用轉移焦點的方式,來試圖紓解香港人民的憤怒。

顯然,香港政府並不是真的要認真處理陳同佳的案件,遑論還給女方家屬公道,不過是一場精心設計的卸責政治操作,試圖藉機矮化台灣主權罷了。

記者陳軒宇

寶島通訊

陳同佳案》 須先符合司法互助程序

正能量 63%

37% 負能量

去年趁來台旅遊時,殺害女友並遣逃回香港的嫌疑犯陳同佳,日前在港府的聲明中,表達願意來台自首的意願。乍看之下,這是一起單純的刑事案件,然而仔細分析其中疑點,不難發現如果沒有符合國際間的司法互助程序,這起「自首消息」將會成為中國在幕後操控港府,矮化台灣主權並轉移反送中焦點的「傑出一手」。

疑點之一,早在陳同佳事發潛逃回香港,並遭港警逮捕時,台灣政府便在2018年3月、4月、7月,向香港政府三度表達希望透過司法互助,將陳同佳引渡回台接受審判的意願,可是香港政府都置之不理。直到十月底,反送中抗議讓香港政府完全束手無策,才忽然拋出「願意來台自首」的訊息,顯然是在轉移焦點。

疑點之二,儘管釋放「陳同佳願意來台自首」的訊息,但香港方面所有的調查資料,包括口供在內,香港政府都不願意提供給台灣政府,縱使人真的抵台受審,又能夠真正審判出真相嗎?如果因為「證據不足」而迫使台灣法院作出「不符合社會期待」的判決,豈不是讓台灣司法系統蒙受不白之冤?香港政府反而樂得輕鬆,只要兩手一攤說「這是台灣政府的判決」,彷彿一點責任都沒有?

疑點之三,香港政府表面上說沒有司法互助的相關機制,但這是更明顯的推託之詞。反觀《逃案條例》(即送中條例),在北京政府的支持下,香港政府在短時間內就打算強度關山,應是要立法會背書通過。顯然香港政府不是不能做,而是北京政府不點頭,香港政府什麼都不能做。

綜合上面三大疑點,清楚可以看出,香港政府與北京政府因為香港人民的反送中示威,已經焦頭爛額到沒有招數可用,才會完全沒有肩膀地叫一個已經被逮捕的陳同佳表達「被自首」的意願。要知道,香港沒有死刑,台灣有死刑,從人性自利的角度來看,幾乎不會有人願意從一個不會被判死刑的地方,「自願」到可能被判死刑的地方去受審。顯然這一起「被自首」事件,是不折不扣的北京政府與香港政府合謀,要設局給台灣政府跳;再者,如果沒有符合國際標準的司法互助程序,香港政府隨便就可以把人送過來,這不就代表著香港和台灣是「同一國」?這不是趁機矮化,什麼才是趁機矮化?

陳同佳不是不能來台受審,但一定要符合國際標準的司法互助程序,才能夠兼顧國家主權與司法正義。

記者陳軒宇報導

 

寶島通訊

最新文章

Secured By miniOra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