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五. 12 月 8th, 2023

檢舉境外介選正義又好康 獎金最高破千萬

行政院日前公告「法務部審核境外勢力介入選舉及選舉賭盤檢舉獎金給與基準」,並自11月30日起實施。對於檢舉境外勢力介選,若與總統大選有關,獎金千萬元起跳,查獲共犯逾2人,每增1人,加發特別獎金100萬元,一般獎金及特別獎金合計以2000萬元為限。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日前公告「法務部審核境外勢力介入選舉及選舉賭盤檢舉獎金給與基準」,並自11月30日起實施。對於檢舉境外勢力介選,若與總統大選有關,獎金千萬元起跳,查獲共犯逾2人,每增1人,加發特別獎金100萬元,一般獎金及特別獎金合計以2000萬元為限。

法務部於8月公告修正「鼓勵檢舉妨害選舉要點修正規定」,為辦理境外勢力介入選舉及選舉賭盤案件檢舉獎金給與審核作業,再訂定檢舉獎金給與基準。

根據基準,檢舉境外勢力介入總統副總統大選,給與檢舉獎金1000萬元;立委選舉或直轄市長選舉為600萬元;立法院正、副院長選舉或直轄市議會正、副議長選舉600萬元;直轄市議員選舉或縣市長選舉有關者300萬元。

還會加發特別獎金。查獲共犯2人,每增加1人,加發特別獎金100萬元;查獲資助金額逾100萬元,每增加100萬元,加發10萬元,最高加發200萬元;扣押資助金額逾50萬元,每增加50萬元,加發10萬元,最高加發300萬元。

一般獎金及特別獎金合計總額最高以2000萬元為限,若合計未逾100萬元者,給與100萬元檢舉獎金。不過,非因檢舉人提供具體事證而查獲者,不加發特別獎金。

至於在檢舉選舉賭盤部分,查獲共犯人數40人以上,且扣押賭資金額100萬元以上者,若以總統副總統候選人為標的者,檢舉獎金100萬元;以立委、直轄市長候選人為標的者80萬元;以立法院正、副院長或直轄市議會正、副議長候選人選結果為標的者80萬元;以直轄市議員、縣市長候選人者為50萬元。

查獲共犯逾40人部分,每增加10人,加發特別獎金10萬元,最高加發50萬元;查獲選舉賭注金額逾500萬元,每增加500萬元,加發5萬元,最高加發50萬元:扣押選舉賭資金額逾100萬元,每增加100萬元,加發10萬元,最高加發300萬元。一般獎金及特別獎金合計最高以500萬元為限,若合計未逾5萬元者,給與5萬元檢舉獎金。

記者鄭信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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