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五. 11 月 10th, 2023

太恐龍!扯難認定為中國發展組織 北院判王炳忠等無罪 北檢提上訴

喧騰多年的新黨青年軍成員王炳忠父子等5人被控為中共軍情單位在台發展組織,台北地院判5人無罪;因相關人確實有發展組織、吸收軍人,但難以證實是替中國所為。

喧騰多年的新黨青年軍成員王炳忠父子等5人被控為中共軍情單位在台發展組織,台北地院昨(28)判5人無罪;因相關人確實有發展組織、吸收軍人,但難以證實是替中國所為。台北地檢署表示,會提起上訴。

判決指出,中國籍被告周泓旭雖透過社團活動、餐敘結識台灣友人,但他取得「新中華兒女學會」支持者名單、現退役軍人個資後,並未逐一接觸、招募或吸收加入中共組織,也未主動結識軍人,認定未著手實施發展組織。

而「新中華兒女學會」是新黨榮譽主席郁慕明為宣揚理念而成立,「燎原新聞網」是王炳忠成立的公開網站,「台大中華復興社」是設立於台大校園討論政治、社會議題的社團;3者成立與存在的目的與中共培植在台內應勢力無關,檢方提出的3社團名單雷同,未繁殖、滋衍、擴增,參與者也未被招募或吸收為戰時通敵的內應勢力,難以認定4人以這些社團掩護中共發展組織。

合議庭認為,「星火T計劃」所列的現退役軍人、軍校生的個人資料,多是網路上搜尋即可獲得的個資,且內容錯誤頗多,難以認定被周泓旭等人費心計劃接觸、吸收;且只有部分軍人因與侯漢廷、林明正有相識多年的情誼,或是欣賞其政治理念而主動聯繫,其餘並未持續互動,且沒有任何軍人被接觸、招募、吸收而加入組織。至於侯漢廷為新黨拍攝的「鬼島那些事」影片,素材是在紀錄、蒐集認同新黨理念的軍人的對談,北院認定和發展中共組織無關。

合議庭並指出,在王炳忠、父親王進步住處查扣的「台灣統派青年核心小組綱領及章程」簡體字文件,所屬單位、目的皆不明,不能當作王炳忠受到國台辦組織訓練的證據;王炳忠雖有寄送檔案給中國籍人士「趙超」,但內容未見趙超對王指揮、或提及替中共發展組織的事。

至於金流,北院認定,王炳忠在中國參與節目製播、出書等商業活動而取得外幣;王進步自己多有收入,經營的宮廟也有信徒捐款,無從判斷王炳忠的購屋款來自中共支應;王炳忠和許姓女友曾討論到「趙超會協助」,是指協助王有意赴中國創業的事;王炳忠與崔姓中籍人士聯絡,也是在討論賣書,都沒證據顯示王與中共當局聯繫、商議為中共發展組織。

記者鄭信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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