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六. 11 月 25th, 2023

復星模式害死人 立院法制局批:中國代理台灣新藥 危害醫療人權

只與各國中央政府接下的武漢肺炎疫苗大廠,居然由上海復星衍生出對台灣的獨家代理權制度。立法院法制局最新報告指出,這是極度不合理的安排與要求,中國藥商不合理的「獨家代理權」,危害台灣民眾的醫療人權,政府應積極向世界各國及國際藥廠交涉。

只與各國中央政府接下的武漢肺炎疫苗大廠,居然由上海復星衍生出對台灣的獨家代理權制度。立法院法制局最新報告指出,這是極度不合理的安排與要求,中國藥商不合理的「獨家代理權」,危害台灣民眾的醫療人權,政府應積極向世界各國及國際藥廠交涉。

報告指出,我國向德國BNT洽購疫苗過程一波三折;中國國台辦以發言人馬曉光名義發布聲明稱,上海復星醫藥集團擁有BNT在中國大陸和港澳台地區的「獨家商業權益」,在兩岸互不承認對方政權情形下,使我國採購BNT疫苗問題更形複雜。

報告指出,如果要求韓國一定要透過北韓的代理商採購疫苗,或要求以色列一定要透過巴勒斯坦的代理商採購疫苗,是極度不合理的安排與要求,那麼要求台灣要透過中國的代理商採購疫苗,一樣不合理。

國際藥廠將新藥(疫苗)市場以排他的「獨家代理」方式,授權給與該國處於政治及武力對峙狀態的他國,授權契約本身具有高度的人權與道德爭議,礙於敵對國家間的對立與互不信任,極可能無法履行契約,且成為政治操作工具,進而危害「被代理國」國民的醫療人權。

報告提及,近5年中國取得台灣29%新藥代理權,成為台灣絕對不能忽視的力量,建議外交部及國家安全單位,應就中國壟斷我國新藥(疫苗)市場,危害我國醫療人權之問題,向世界各國積極交涉,並尋求適當管道與方式,遊說國際藥廠避免將台灣新藥(疫苗)市場以排他的「獨家代理」模式,授權給中國代理商,以免引發人權、道德及國際政治爭議,並維護國人之醫療人權。

記者鄭信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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