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四. 1 月 25th, 2024

警紀

派出所長洩密詐騙組織遭羈押 北市火速免職葉育忻 蔣萬安認了、要究責

何以台北市官箴敗壞至此?台北市警局大同分局寧夏路派出所所長葉育忻,竟涉嫌收取詐騙集團折價值100萬元的泰達幣,將詢特定人士個資洩露給詐騙集團。士林地院昨(4)裁准葉育忻羈押禁見;北市警察局立即決議將葉育忻記兩大過免職,大同分局長吳在堂記過2次。台北市長蔣萬安認了風紀敗壞,表明將持續追究相關督導考核幹部的責任。

國內去年爆發「台版柬埔寨」案,檢警救出58名被害人,另有3人被凌虐致死;士檢查出不法所得高達3億9667萬餘元,起訴重要幹部傅榆藺、陳樺韋等29名被告。士檢今年再逮首腦綽號「藍道」的杜承哲及6名黨羽。

士檢並查出,杜承哲落網前密切聯繫葉育忻,甚至透過葉育忻查詢特定人士個資;士檢3日搜索葉育忻辦公室、住處、車輛,對照出葉涉嫌收取價值100萬元的泰達幣。訊後依貪污、洩密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士院昨裁定收押禁見。

41歲的葉育忻曾擔任刑事局二線三星偵查正,當時被前女友公開爆料盜刷信用卡;事後被調職至陽明山國家公園警察隊,再調回北市警局大安分局,3年前調任寧夏派出所擔任所長。

北市警認定葉育忻敗壞官箴,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將其記兩大過免職。大同分局長吳在堂則記過2次,並從嚴追究其他考核監督不周人員責任。

北市警局強調,針對員警違法違紀案件,會主動調查,依法嚴處,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之立場及「不掩飾、不庇縱、不 護短」之態度,適時汰除不適任員警,展現淨化團隊決心,以維警譽。

記者鄭信貞

肆無忌憚!陳玉珍警官姊夫請侍親假 兼職監工家族事業 監委抨擊、金警要究責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姊夫、金門縣警察局刑警大隊長蔡其豪,因屢屢出面協調家族事業而與民眾發生糾紛。監委受理陳情後調查發現,蔡其豪請「侍親假」,卻赴烏坵監督家族事業工程,不符請假目的,與民眾發生糾紛也傷害警察形象,並對監院、金門縣警察局的調查做出不實陳述,要求相關機關議處失職人員。金門縣警察局表示,會追究相關人員的考監責任。

監委紀惠容昨(11)召開記者會指出,蔡其豪於2019年5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以「侍親」為由辦理留職停薪4個月;隨於7月1日至11日登烏坵島,監督其家族事業「海瑞營造股份公司」的工程,7月15日至8月1日再次登島,前後共停留29日。

蔡其豪接受監院詢問時指出,那是太太的公司,所以去看頭看尾,沒領薪水,且陪太太在烏坵散心。接受金門縣警察局訪談時稱,是陪妻子到烏坵散心。但查詢軍方紀錄,蔡妻陳玉玲在蔡其豪請假期間,都不在烏坵島上。顯見,蔡其豪在監院及金門縣警察局調查過程中,均做出不實陳訴。

金門縣警察局長廖高江指示,將秉持不庇縱、不護短原則,究查到底。

副局長翁誌宏說,會尊重監察院調查結論,依法移送更具公信力、更具懲治效力的懲戒法院,並追究相關人員考監責任。

陳玉珍則繼續護航蔡其豪,表示調查結果證明其行為並沒有違法,金門縣警局等相關單位也有處置,只是不夠細膩。並強調,她完全沒運用立委職權處理這些事,也完全沒有介入,因此過去媒體報導指控她「以政壓商」之言論並不正確。

紀惠容對此表示,陳玉珍有無因立委身分而有迴避,或參與工程,並非監院調查範圍;若有民眾陳情,或審計部有查到相關事證,當然會列入調查範圍,但目前沒有瞭解或處理。

記者鄭信貞

警紀案件頻傳 陳菊:公共人物自律自重是基本原則 | 政治 | 新頭殼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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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近期發生多起警紀出包案件,行政院長蘇貞昌昨(29日)也直言,近來警方幾起執法案件令國人感到不可思議,也不能接受。監察院長陳菊今受訪被問及對近來警紀案件的看法,她強調監院監察職權超越黨派,政黨內部事務由內部處理,但公共人物自律自重是基本原則。近來多起警紀事件讓國人震驚,包括黑衣人闖北市松山分局中崙

新聞來源:新頭殼 Newtalk

警紀爭議案件頻傳 葉毓蘭點出警界2大問題 | 政治 | 新頭殼 New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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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周警紀事件頻傳,桃園市警局中壢分局、台北市警局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北投分局接連爆發爭議案件,國民黨立委葉毓蘭指出,這幾起事件凸顯2大問題,首先,現在的警察很大部分對其執行的法令未必很熟悉;第二,各地不斷發生案例,警政署卻沒有進行即時的案例教育。民進黨民進黨台北市黨部評委召集人趙映光之子、有幫派成

新聞來源:新頭殼 Newtalk

新北警紀崩盤?先丟AP名錶 又在天花板搜出10年前槍毒證物

國民黨長期主政下的新北市警紀居然如此敗壞。新北市刑警大隊去年才因承辦「館長」遭槍擊案,丟失要價百萬的AP名錶;上週竟在天花板搜出槍枝、毒品,還是十年前被承辦「暫時」放在天花板。

新北市刑大表示,被丟在天花板裡的,有1把改造手槍、多包安毒、海洛因,全數收在公文封內。

據了解,是刑大在十年前準備從板橋府中路搬遷至中和民安街時,陳姓員警發現這包政務公文封並未寫上承辦人,因此在搬遷後先暫收在天花板。直到上週,有員警在備勤室休息發現這包公文封,發現裡頭竟是證物。

因公文封上寫明了當時的單位,以及當時的地址板橋區府中路,調查人員判定是在搬遷駐地前就包裝好;但證物外包裝未記載編號、承辦人,目前正全面清查以釐清這批證物來源,並追究當時承辦人員、相關主管行政責任。

刑大表示,此為重大警紀缺失,必定全面徹查,以最嚴謹的態度檢視各項刑案的贓證物管理,落實各級督導幹部的責任。

記者鄭信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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