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三. 12 月 13th, 2023

立院三讀「氣候變遷因應法」 目標2050年淨零排放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將「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確立2050年淨零排放之長期目標。

立法院昨(10)三讀通過,將「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確立2050年淨零排放之長期目標,提升層級強化氣候治理、明定徵收碳費專款專用、增訂氣候變遷調適專章、強化排放管制及誘因機制促進減量。

國家發展委員會2022年3月底公布淨零排放路徑,行政院會4月中旬通過修法版本。草案歷經4度黨團協商,仍無法就中央主管機關權責事項、中期減碳目標入法、碳費日落碳稅日出、碳費優惠費率、碳費補助對象達成共識,昨於院會進行表決。

新法明定2050年淨零排放之長期減量目標,中央主管機關須經公聽會訂出5年為1期之階段管制目標,內容包括國家階段管制目標,能源、製造、住商、運輸、農業、環境等部門階段管制目標,電力排放係數階段目標。中央主管機關應擬訂「國家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綱領」並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至少每4年檢討1次。

未來在參考國際間碳定價機制後,將徵收碳費作為經濟誘因工具,由中央徵收。被徵收對象若因轉換低碳燃料、採行負排放技術、提升能源效率、使用再生能源或製程改善,而能有效減排並達指定目標者,得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申請核定優惠費率。

有關中央收取碳費、代金等、排放額度拍賣、配售等所得,應成立溫室氣體管理基金,用途明定為排放源檢查、中央與地方減碳工作、補助及獎勵事業投資溫室氣體減量技術、調適工作之協調、研擬及推動,推動碳足跡管理機制、協助執行公正轉型相關工作及其他有關氣候變遷調適研究及溫室氣體減量等事項。

新法也增訂「氣候變遷調適專章」,明定工作內容並接軌氣候變遷科學及風險評估。

環保署氣候變遷辦公室主任表示,將先針對排放量2.5萬公噸以上的排碳大戶,包括石化、鋼鐵約287家收碳費,而半導體等產業雖沒有直接排碳,但屬於高用電量的間接排碳大戶,也是碳費徵收對象,約有250家企業。至於徵收方式及費率,將在子法中進一步討論。

記者鄭信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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