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四. 4 月 11th, 2024

國會助理共諜上訴 二審維持判刑10個月、不得易科罰金

曾任立法院國會助理的陳惟仁、林雍達、李易諴,被控遭中國吸收,在台發展組織、進行間諜活動。其中遭台北地院判刑10個月、3個月的陳惟仁上訴,高院維持發展組織罪10個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刺探公務秘密未遂罪則由3個月改判無罪。

曾任立法院國會助理的陳惟仁、林雍達、李易諴,被控遭中國吸收,在台發展組織、進行間諜活動。其中遭台北地院判刑10個月、3個月的陳惟仁上訴,高院今(4)維持發展組織罪10個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刺探公務秘密未遂罪則由3個月改判無罪。全案可上訴。

林雍達一審判獲判5月,因未上訴而定讞;李易諴則因過世,獲判公訴不受理。

陳惟仁曾任國民黨籍立委陳淑慧助理,林雍達曾任陳進丁助理;李易諴曾任東方日報記者、張麗善助理。

檢方指控,陳惟仁於2012年被中國國安單位吸收後,約好友林雍達到澳門,認識化名「黃冠龍」的男子,成功予以吸收;兩人再吸收李易諴加入組織。

陳惟仁於2016年間,結識國民黨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助理研究員,以20萬元報酬為利誘,蒐集國民黨有關有關國共論壇等非公務機密資料。陳惟仁也透過李易諴,聯繫李姓雜誌記者,希望取得警政署掌握法輪功等團體的活動情報。

陳惟仁並於2018年5月結識立委柯建銘的彭姓隨扈,遊說彭找機會取得民進黨內部的總統選舉相關情資,但彭不予理會。陳惟仁還被中方要求刺探、蒐集我國衛福部內的個人健保資料,從而找到黃姓資訊工程師,遊說其駭入健保資料庫,取得蔡英文總統等政界人士病歷資料,但遭拒絕。

台北地院依「國安法」的發展組織罪、刺探公務秘密未遂罪,分別判陳10月、3月,其中判刑10個月的部分不得易科罰金;林獲輕判5個月,得易科罰金。李因罹癌過世,獲判公訴不受理。

林雍達未提上訴。陳惟仁則提出上訴,二審發展組織罪的部分,維持10個月;刺探公務秘密未遂罪則改判無罪。

記者鄭信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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