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四. 4 月 11th, 2024

藍白藉國會改革搞擴權》律師批:立委勿當自己是法官 立法院打臉:原則不調查私人

弘鼎法律事務所律師陳又新強調,立委勿透過修法把自己變成法官的角色,司法權的被告、證人都有緘默權、拒絕證言權,為何來立院卻沒了。

國民黨挾擁國會多數席次,現結合民眾黨,假國會改革之名大行違憲擴權之實,意圖修法讓立法權凌駕行政權。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10)就國會調查舉行公聽會。弘鼎法律事務所律師陳又新強調,立委勿透過修法把自己變成法官的角色,司法權的被告、證人都有緘默權、拒絕證言權,為何來立院卻沒了。立法院書面報告更打臉國民黨立委的提案,強調國會調查權,原則不應以調查私人為主。

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教授林志潔指出,藍委版修法將調查權擴及人民、私法人團體、企業,是否違反正當法律程序、牴觸憲法上的權力分立。就算在「刑事訴訟法」中,被告都不會因說謊、煙滅罪證,而被加諸「藐視司法罪」,現卻有「藐視國會罪」這是有問題的。她抨擊,國民黨竟還扭曲自己的發言,誣指她確保官員於備詢時有說謊的權利,完全就是顛倒是非,幸好目前都有全程錄音、錄影,不然真是百口莫辯。

立院報告指出,國家如欲對人民基本權進行干預,應受法律保留原則、法律明確性原則、比例原則的限制。國會行使調查權,如涉及人民、企業的秘密及隱私,除須與職權行使有重大關聯,應依正當法律程序並完備救濟手段。並強調,國會調查權,原則不應以調查私人為主,必須有國會職權關聯並涉及公共利益時,始得對私人加以調查。

陳又新直言,立委有立法權,但不應扮演法官角色;憑什麼因為他陳述的意見和立委不同,就認為他是藐視國會?若立法權不尊重司法權,甚至想取代司法權,將造成憲政危機。

陳又新指出,國家體制底下對人民要施加最嚴重的裁罰,是司法權的「刑法」,但連司法權行使都賦予被告、證人緘默權、拒絕證言的權利,結果來到立院這些權力都沒有,這合理嗎?立委又不是法官,到法官可以緘默、拒絕證言,來立院卻不行?可否拒絕聽證?

記者鄭信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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