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引美國102年前見解判王炳忠無罪 高檢將派「王」牌檢察官出戰 – 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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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認定新黨青年軍王炳忠等5人收受中共指示,在台發展組織,依違反「國家安全法」起訴,但台北地院援引美國聯邦最高法院1919年、也就是距今102年前的判決,認為王炳忠等人未對台安全造成「明顯且立即」的危險,全判無罪。北檢不滿,提起上訴。據悉,高檢署將派檢察官王正皓應戰。王炳忠、林明正、侯漢廷、周泓旭等4人,被控受到中共「國台辦政黨局」、「上海市政府對外聯絡辦公室」官員崔趙輝及趙超之指示,由周泓旭協助提供資金給王炳忠統籌運用,王炳忠的父親王進步則提供協助,將中共所提供的資金兌換為新台幣,並協助管理及隱匿該等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為中共發展組織。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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