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四. 1 月 25th, 2024

選舉到「幽靈人口」多 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主觀上有「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

選舉到「幽靈人口」多 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主觀上有「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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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李家豪選舉制度乃民主國家重要基石,透過人民公正行使手中投票權,選出各類公職人員行使職權及民意代表監督政府,也因為了確保選舉制度能正確運作,所以對於各類妨害選舉之行為,法律設有相關處罰規定。根據媒體報導,有民眾為了幫助朋友競選里長,所以遷移戶籍到朋友的選舉區內,後來取得投票權並參與投票,最終遭法院以「幽靈人口」判處徒刑。到底什麼是「幽靈人口」?為什麼遷移戶籍去支持朋友參選里長會遭判刑?刑法第146 條規定:「以詐術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投票發生不正確之結果或變造投票之結果者,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新聞來源:Yahoo奇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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