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六. 12 月 2nd, 2023

不只有建商提供座車!高虹安所住5000萬豪宅 男友租向建商的「套房」

新竹市長高虹安不只有建商友人提供多輛百萬名車供其代步,現又傳出其居住在行情達5000萬元的超級豪宅「回建築」。新竹市府昨坦言,「回建築」是其男友租屋處;並出示租約顯示,所租僅為部分房屋而非整層樓面,每月皆有匯款證明。外界質疑這是製造斷點,利用男友當白手套;豪宅提供套房分租,徹底違背常理。

新竹市長高虹安不只有建商友人提供多輛百萬名車供其代步,現又傳出其居住在行情達5000萬元的超級豪宅「回建築」。新竹市府昨(8)坦言,「回建築」是其男友租屋處;並出示租約顯示,所租僅為部分房屋而非整層樓面,每月皆有匯款證明。外界質疑這是製造斷點,利用男友當白手套;豪宅提供套房分租,徹底違背常理。

民進黨立委參選人林志潔強調,行政首長的住房、駕車並非私事,都需被監督的。「貪污治罪條例」有個條文叫做財產來源不明罪,本罪是指,若公務員有疑似貪污或利用職權的違法行為,且其生活的方式和公務員的薪資所得有「顯不相當」,檢察官可以要求公務員提出合理的說明,如果無正當理由不為說明、說明不實或說明不合理,則會被認為有來源不明的財產,無庸證明貪污,就已經違反本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林志潔舉例,如果有位公務員有濫用職權的情況,且住在豪宅,而這豪宅不是建商提供、是自己所買,則公務員的薪資和財力,是否有能力購買這樣高價值的房屋?同理,如果房屋不是自購,而公務員卻刻意不申請房屋租屋補助,則租屋的金額與薪水可負擔的程度是否相當?這依「貪污治罪條例」,是需要說明的。

林志潔提醒,擔任縣市首長這樣的重要工作,很多事情就不會再是「私事」。媒體、民代、民眾之所以會質疑住所、車輛,並不是要侵害隱私,而是市長可以決定市地重劃、都更、核發建照、決定市府人事升遷;民政處長掌管鄰里行政、宗教禮儀、出國考察、戶政系統、原住民業務等等,擁有決策和監督的權力。

高虹安透過新聞稿指出,她在竹市東區有大樓社區的實際居住處,與男友亦因情侶關係時有共住於其承租處;她因此在居住上無需耗費人民公帑去申請市長官邸租賃補助,可節省公務經費支出,她更絕無所謂私下接受建商饋贈或無償收受。

新聞稿出示租約聲稱,「回建築」是男友的租屋處,僅承租部分房屋而非整層樓面,和房東為民事承租關係,每月皆有匯款證明。

新竹市議員楊玲宜質疑,這樣的行為是否與高虹安男友李忠庭月領永齡基金會50萬元相同,是否會有白手套之嫌?且「回建築」明明就是高坪數豪宅,何來套房之說?租金多少為何不說明?

政治評論者李正皓指出,該豪宅契約約定房租在每月5日前支付,但為何公布的匯款紀錄是5月28日?哪個房東可以讓房客房拖20幾天租金?為何不公布「逐月」的匯款紀錄,只公布1個月的?且非最近1個月而是5月的?並直指,豪宅有人只租部分不租整層的嗎?會住豪宅的人都是在乎隱私的人,誰會願意與別人共住?又不是大學生,還合住勒!會寫出這種回應只因租金低於市價,才會拗「只承租部分而非整層」。

記者鄭信貞

Facebook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最新文章

Secured By miniOra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