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六. 11 月 25th, 2023

立院三讀修正「性別平等教育法」 禁未成年師生戀

立法院會昨率先三讀通過修正「性平三法」中的「性別平等教育法」,禁止師長與未成年學生發展師生戀,師長與成年學生如有對等權勢關係也禁止,以維護友善性別平等教育環境。

立法院會昨(28)率先三讀通過修正「性平三法」中的「性別平等教育法」,禁止師長與未成年學生發展師生戀,師長與成年學生如有對等權勢關係也禁止,以維護友善性別平等教育環境。

在MeToo風暴下,立法院加開臨時會審議「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騷擾防治法」,昨率先三讀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案」。

三讀條文將軍事學校、預備學校、警察各級學校、少年矯正學校納入性平法適用範圍,並將實習指導人員及將學生事務創新人員納入教職員定義。

針對學校性平教育委員會,規範委員不得有違反性平行為,其中女性應占總數1/2以上。以及若被害人不服調查結果可申復。

為強化嚇阻犯罪,三讀條文強調,學生因校園性別事件受損,行為人應負損害賠償或恢復名譽等責任,法院並得因被害人之請求,依侵害情節,酌定損害額1倍至3倍的懲罰性賠償金;行為人為校長者,得酌定損害額3倍至5倍之懲罰性賠償金。

此外,學校調查性平期間,增訂不得對學生有足以影響其受教權、工作權或申請調查之行為。還有校長及教職員工若無正當理由,通報義務規定或偽造、隱匿、湮滅相關證據,處3萬元到15萬元罰鍰。

教育部學特司科長謝昌運表示,教育部將蒐集案例樣態,研訂指引,提供學校訂定專業倫理規範之參考,希望各校能凝聚共識,形成自律規約。

記者鄭信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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