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二. 12 月 26th, 2023

順應民意!未來調整放假僅限春節、清明連假 明年連假有4個

近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宣佈民國113年(西元2024)年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表示針對今年彈性調整放假、補行上班次數高達6次之爭議,在徵詢多分意見後,將彈性調整放假的節日僅限於除夕、春節、清明節。而在新規定後,明年3日以上之連續假期共計有4個。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人事總處表示,今年因彈性調整放假及補行上班次數達6次,各界多所討論,贊成及反對意見兼具,經徵詢相關機關及參酌各界所提意見後,考量農曆除夕及春節係國人最重視的民俗節日,民族掃墓節具有慎終追遠之特殊意涵,又為與國際金融市場接軌,減少對股匯市的影響,並紓解交通運輸量能,爰修正「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4點及第5點規定,將彈性調整放假的範圍。

報導中也指出,人事總處指出,未來將由現行「應放假之紀念日及節日」調整為「除夕前一日」及「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補行上班原則由現行「提前於前一週星期六」,調整為「當週或次一週星期六」,以落實週休二日意旨。以113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為例,依規定,農曆除夕前一日(2月8日)適逢星期四,調整為放假日,於2月17日(星期六)補行上班,農曆除夕及春節(2月9日星期五至2月12日星期一),因含2日例假日,於2月13日至14日(星期二、三)補假,又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毋須調整。

另經統計,未來5年,除115年無調整放假及補行上班情形外,其餘年度均調整1次,且均為除夕前一日。人事總處強調,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僅適用於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至於公營事業機構人員的放假,原則上比照辦理;軍人的放假,則屬國防部主管權責,應依該部規定辦理。另各級學校適用的學年度行事曆,是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此外,民間企業人員的放假涉及勞動基準法相關事項,應依該法主管機關勞動部的規定辦理。

原報導

記者林育成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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