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一. 1 月 8th, 2024

無法保證安全 日法院判決東海第二核電廠停止運轉

目前積極推動核四重啟的泛藍陣營,遭到日本隔海打臉!日本茨城縣等9個都縣居民,以日本原子能發電公司東海第二核電站(茨城縣東海村)未確保安全性為由,要求停運的訴訟,水戶地方法院18日判決居民勝訴。

綜合媒體報導,原電此前摸索大致在2022年12月前後結束提高安全性對策工程、早日實現重啟。雖然判決在確定前不會生效,但當地居民情緒勢必惡化,重啟難度加大。判決也可能對政府的能源政策及力爭重啟的其他核電站的審查造成影響。

這是福島核事故後,繼不允許關西電力公司大飯核電站3、4號機組重啟的2014年5月福井地方法院判決之後,第二例勒令停運的判決。

東海第二核電站於1978年投入運轉。2011年東日本大地震後進入停運狀態,2018年11月迎來運轉40年期限,然而原子能規制委員會以即使考慮年久老化也沒有問題、能夠維持設備為由,批准延長運轉20年。原電基於福島核事故後製定的新安全標準,推進了防潮堤建造等安全對策工程。

記者陳軒宇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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