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廣播「陳時中收紅包、與女署長通姦」抗議男遭判2月 | 社會 |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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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姓男子去年1月14日開車到衛生福利部食藥署陳情,並廣播「吳秀梅(食藥署署長)出來,你跟陳時中有沒有收紅包,兩個人有沒有時常通姦」、「有沒有時常約會通姦」等語,事後被依妨害名譽罪起訴。士林地方法院認為,紀男對公共政策有不滿,卻沒有以和平方式陳情,反而透過廣播誹謗陳時中、吳秀梅,逾越憲法保障範圍,判處2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6萬。
新聞來源:三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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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姓男子去年1月14日開車到衛生福利部食藥署陳情,並廣播「吳秀梅(食藥署署長)出來,你跟陳時中有沒有收紅包,兩個人有沒有時常通姦」、「有沒有時常約會通姦」等語,事後被依妨害名譽罪起訴。士林地方法院認為,紀男對公共政策有不滿,卻沒有以和平方式陳情,反而透過廣播誹謗陳時中、吳秀梅,逾越憲法保障範圍,判處2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6萬。
新聞來源:三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