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日. 3 月 3rd, 2024

鼓勵能源轉型 電動車免牌照稅再延4年 免貨物稅也擬延4年

行政院會今(4)通過「使用牌照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電動汽車、電動機車免徵牌照稅優惠再延長4年至2025年底。

為鼓勵能源轉型、扶植國內電動車產業,行政院會今(4)通過「使用牌照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電動汽車、電動機車免徵牌照稅優惠再延長4年至2025年底,估約1.1萬輛電動車受惠;財政部長蘇建榮進表示,電動車免貨物稅優惠,也擬修法再延4年至2025年底。

現行「使用牌照稅法」規定,電能機動車輛牌照稅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訂定,但電動汽、機車可享免徵牌照稅優惠至2021年底,目前全國均免稅。

為扶植電動車產業,財政部二度延長電動汽、機車免牌照稅優惠,將減稅優惠從2021年的年底展延至2025年的年底。

財政部表示,「使用牌照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延長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得對電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4年,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並且刪除滯納金加徵基準、逾繳納期間30日仍未繳清稅款者移送強制執行的規定,回歸依「稅捐稽徵法」規定辦理。

行政院長蘇貞昌請財政部、經濟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

蘇建榮指出,財政部已提報電動汽、機車免課貨物稅的修法,同樣是延長4年至2025年底止。

記者鄭信貞

Facebook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最新文章

Secured By miniOra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