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日. 12 月 24th, 2023

國家財產還回來》黨產會宣布婦聯會美齡樓 30天內移轉為國有

黨產會宣布,婦聯社福基金會名下的「美齡樓」房地,是婦聯會不當取得財產的現存利益,應在黨產會處分書送達日30天內,移轉為國有。

佇立在台北市青島東路、林森南路口的「美齡樓」,確定來自不當黨產;行政院黨產會主委林峯正昨(11)宣布,黨產會已決議,婦聯社福基金會名下的「美齡樓」房地,是婦聯會不當取得財產的現存利益,婦聯會應在黨產會處分書送達日30天內,移轉為國有。婦聯會表示,黨產會的沒收處分不具正當性,將提起行政訴訟。

根據黨產會調查,位於台北市林森南路19號的婦聯會「美齡樓」,是在1999年由婦聯會以6億元分3期付款向國民黨買下土地,為國民黨婦女之家舊址。

1956年國民黨婦工會為籌建婦女之家,經蔣宋美齡核准,向國防部裝甲司令部價購房屋,並得一併使用坐落基地。1968年,婦工會表示服務工作範圍日益擴展,原有房屋不敷應用,復奉蔣宋美齡指示「應設法擴充」,要求國防部再將隔壁青島東路7號房地無償借予使用。

原本婦工會想繼續無償借用,但國民黨中央黨部商請國防部補助價購,甚至當時的國防部長蔣經國還指示,多給的補助不用繳回給國家。

黨產會調查發現,婦聯社福基金會是婦聯會在1997年捐助10億元所設立,婦聯社福基金會、婦聯會都設址於北市林森南路19號。1998年底到1999年初,婦聯會捐給婦聯社福基金會6億元,向國民黨買下興建「美齡樓」所需土地經費,婦聯社福基金會取得土地所有權後,婦聯會又在2003年捐款4.5億元給婦聯社福基金會,以該基金會為起造人,起造地下3層、地面9層、建築總面積9787.64平方公尺(約2960.76坪)的建物「美齡樓」。

黨產會指出,由於婦聯會已被黨產會認定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婦聯會捐贈給婦聯社福基金會的10.5億元款項,也屬於不當取得財產,婦聯社福基金會無正當理由無償自婦聯會取得不當取得財產10.5億元,因此依「黨產條例」規定,「美齡樓」應移轉為國有。

婦聯會辯稱,婦聯會的財產並非不當取得,捐贈美齡樓給婦聯社福基金會,一切合法,程序完整,絕無任何不當。並強調,美齡樓由婦聯社福基金會興建,產權全屬社福基金會,與婦聯會不相牽涉。黨產會的沒收處分不具正當性,將提起行政訴訟。

記者鄭信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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