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日. 5 月 19th, 2024

美齡樓

黨產討回來》美齡樓移轉國有 婦聯會聲請停執被駁確定

黨產會認定婦聯會為國民黨附隨組織,5月11日要求婦聯社福基金會把名下美齡樓房地歸還國有;基金會不滿向法院聲請暫時停止執行。雖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基金會勝訴,不過最高行政法院昨(23)廢棄原判決,裁准黨產會可繼續執行移轉。

基金會主張,名下的房地產所有權一旦移轉為國有,將有明顯、立即且不可回復的損害。其主張獲得北高行採認,裁准停止執行移轉。黨產會不服,提起抗告。

最高行指出,不當黨產經移轉為國有後,依法應成立特種基金,惟行政院基於特種基金財源不足、尚在訴訟中具不確定性等疑義,暫緩設立特種基金。因此,黨產會要求基金會的把房地產登記為國有,僅由國有財產署暫收保管,並無拍賣出售計畫,若基金會日後的本案訴訟勝訴判決確定,仍可辦理回復登記,無從認定將有何種難以回復的損害。

最高行強調,就算基金會的房地移轉國有後被拍賣出售或移轉登記,以致無法回復登記,惟依照基金會2019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已載明房地價值,此部分損害在客觀上明顯可以查估鑑定,並無計算困難情形。換言之,若基金會將來勝訴判決確定,國家仍可完全賠償。

最高行指出,基金會除房地產外,尚有充裕的流動資產及基金孳息收入可運用,就算房地移轉為國有,未能於現址繼續處理業務,基金會仍可遷移他址正常營運,所需費用的損害亦屬可以金錢賠償,並無難於回復損害的情形。

最高行認為黨產會抗告有理,廢棄原審北高行判決,黨產會可繼續執行,把基金會的土地移轉國有。

記者鄭信貞

黨產會擬6/10前將美齡樓「收歸國有」 北高行今裁定停止執行 |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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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產會認定婦聯社福基金會名下的美齡樓房地產,為婦聯會不當取得財產的現存利益,以原處分命於6月10日前移轉國有;婦聯會與基金會不服,同案聲請停止執行原處分並提起行政訴訟。婦聯會主委雷倩今(8)天中午在臉書發文表示,剛才律師接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就聲請停止移轉國有的原處分裁定停止執行;可抗告,但裁准理由尚

新聞來源:新頭殼 Newtalk

國家財產還回來》黨產會宣布婦聯會美齡樓 30天內移轉為國有

佇立在台北市青島東路、林森南路口的「美齡樓」,確定來自不當黨產;行政院黨產會主委林峯正昨(11)宣布,黨產會已決議,婦聯社福基金會名下的「美齡樓」房地,是婦聯會不當取得財產的現存利益,婦聯會應在黨產會處分書送達日30天內,移轉為國有。婦聯會表示,黨產會的沒收處分不具正當性,將提起行政訴訟。

根據黨產會調查,位於台北市林森南路19號的婦聯會「美齡樓」,是在1999年由婦聯會以6億元分3期付款向國民黨買下土地,為國民黨婦女之家舊址。

1956年國民黨婦工會為籌建婦女之家,經蔣宋美齡核准,向國防部裝甲司令部價購房屋,並得一併使用坐落基地。1968年,婦工會表示服務工作範圍日益擴展,原有房屋不敷應用,復奉蔣宋美齡指示「應設法擴充」,要求國防部再將隔壁青島東路7號房地無償借予使用。

原本婦工會想繼續無償借用,但國民黨中央黨部商請國防部補助價購,甚至當時的國防部長蔣經國還指示,多給的補助不用繳回給國家。

黨產會調查發現,婦聯社福基金會是婦聯會在1997年捐助10億元所設立,婦聯社福基金會、婦聯會都設址於北市林森南路19號。1998年底到1999年初,婦聯會捐給婦聯社福基金會6億元,向國民黨買下興建「美齡樓」所需土地經費,婦聯社福基金會取得土地所有權後,婦聯會又在2003年捐款4.5億元給婦聯社福基金會,以該基金會為起造人,起造地下3層、地面9層、建築總面積9787.64平方公尺(約2960.76坪)的建物「美齡樓」。

黨產會指出,由於婦聯會已被黨產會認定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婦聯會捐贈給婦聯社福基金會的10.5億元款項,也屬於不當取得財產,婦聯社福基金會無正當理由無償自婦聯會取得不當取得財產10.5億元,因此依「黨產條例」規定,「美齡樓」應移轉為國有。

婦聯會辯稱,婦聯會的財產並非不當取得,捐贈美齡樓給婦聯社福基金會,一切合法,程序完整,絕無任何不當。並強調,美齡樓由婦聯社福基金會興建,產權全屬社福基金會,與婦聯會不相牽涉。黨產會的沒收處分不具正當性,將提起行政訴訟。

記者鄭信貞

黨產會沒收美齡樓 婦聯會:將儘速依法提起訴訟 | 政治 | 新頭殼 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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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長蘇貞昌今(11)天視察疫情指揮中心,宣布防疫升級也呼籲全國同胞該收心了;黨產會下午召開記者會,宣布沒收美齡樓。現有美齡樓產權的中華民國婦聯社會福利基金會表示,黨產會缺乏正當理由,奪取人民團體財產,妨害社會福利的推動,將儘速依法提起訴訟。婦聯社會福利基金會表示,美齡樓由婦聯社福基金會興建,從事

新聞來源:新頭殼 New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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