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萬安辭立委 依法3個月內須完成補選 | 政治 | 中央社 CNA
正能量 45%
55% 負能量
投入台北市長選戰的國民黨立委蔣萬安今天宣布辭去立委。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3條規定,蔣萬安留下的台北市第三選區立委必須於3個月內完成補選投票。
新聞來源:中央社
Facebook留言
正能量 45%
55% 負能量
投入台北市長選戰的國民黨立委蔣萬安今天宣布辭去立委。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3條規定,蔣萬安留下的台北市第三選區立委必須於3個月內完成補選投票。
新聞來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