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六. 4 月 13th, 2024

嚴堵非洲豬瘟》郵寄疫區肉類入境 累犯重罰百萬元

農委會防檢局已預告,自明起,若從非洲豬瘟疫區郵寄豬肉製品的收件人,累犯將罰20萬元,最重可罰百萬。

雖台灣嚴禁來自非洲豬瘟疫區的肉類入境,然而仍不時傳出外配透過郵寄輸入肉品,卻因未罰收件人而無法有效遏止。農委會防檢局已預告,自明(20)起,若從非洲豬瘟疫區郵寄豬肉製品的收件人,累犯將罰20萬元,最重可罰百萬。

去年8月起陸續發現外配以郵寄方式輸入疫區豬肉製品,並流入市面。農委會當時嚴查相關走私肉品,也祭出禁止小型養豬場續用廚餘養豬等措施,同時加強對於國際郵包豬肉製品的收件人面訪、電訪,並確切落實申報制度。

防檢局統計,從去年9月到今年4月,關務署查獲國際郵包違規輸入肉類製品等動物產品有569件、共542.67公斤,來源以中國為最,次為泰國、越南、菲律賓。

防檢局已公告罰則,重申停止自非洲豬瘟疫區以郵遞寄送方式輸入豬肉產品;如收件人就是申請寄送的輸入人,且為累犯;或者收件人本身首次申請輸入,且面訪後認定明知故犯者。就會依「動物傳染病條例」開罰,可罰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並且可按次處罰,新規定將在5月20日上路。

防檢局舉例,若是請親戚從中國寄送衣物,但衣物中夾帶中國當地的香腸肉品,由於當事人並不知情,第1次不會開罰;但如果情況再度發生,就會開罰20萬元。若是直接請親戚從中國寄送香腸、臘肉到台灣,首次就罰20萬元,再犯就罰100萬元。若是在中國拍賣網站購買包包、衣物,若賣家在郵包中夾帶豬肉製品,台灣買家確實不知情,也不會開罰;但買家必須舉證曾經向賣家反應不可寄疫區豬肉製品,才能免罰。

記者鄭信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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