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作上櫃股票 股市作手「大業張」等人判賠4437萬定讞 – 社會 – 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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綽號「大業張」的股市作手張滔等人,被控炒作上櫃的眾星公司股票,造成投資人損失,遭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投保中心)提告求償,高等法院今判張滔等4人須連帶賠償新台幣4437萬多元,全案確定。投保中心提告主張,張滔於2010年7月至2011年4月間,以連續買進、高價買進、相對成交等方式,哄抬上櫃公司眾星公司股價,違反證交法規定,應依民法規定,連帶對善意購買眾星公司股票的投資人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並由投保中心代為受領。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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