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管制半導體設備零組件輸中?經濟部:尚未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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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半導體關鍵技術外流,媒體報導指出經濟部將擴大管制關鍵零組件出口至中國。對此經濟部澄清,研議相關配套措施,但尚未定案,將持續與各界溝通,達到保護台灣優勢產業及兼顧產業發展的目標。
新聞來源:芋傳媒 Taro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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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半導體關鍵技術外流,媒體報導指出經濟部將擴大管制關鍵零組件出口至中國。對此經濟部澄清,研議相關配套措施,但尚未定案,將持續與各界溝通,達到保護台灣優勢產業及兼顧產業發展的目標。
新聞來源:芋傳媒 Taro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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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鴻海集團透過子公司「工業富聯」以人民幣53.8億元(約合新台幣239億元)對中國紫光集團的投資案,時代力量立法黨團26日召開記者會指出,該投資案背後深富政治意涵。黨團副總召陳椒華表示,中共文攻武赫不斷,試圖從各層面滲透,台灣身為科技大國,應加強關於科學等重要關鍵技術的保障,她呼籲,「投審會應依法
新聞來源:Newtalk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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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範我國關鍵技術外流予大陸地區人民,並考量新興技術發展,經濟部今(21)日發布修正「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第五條、第十條,擴大技術合作態樣,避免經核准後的投資,透過股權移轉導致關鍵技術實質受陸資所掌控。(記者:戴玉翔報導)
新聞來源:三立新聞網
近來頻傳中國利用各種方式來台竊取關鍵技術,或高薪挖角核心人才。行政院會今(17)通過「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若為中國竊取關鍵技術、營業秘密的經濟間諜,最重可判12年、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若受政府委託,涉及核心關鍵技術者,3年內赴中須經審查許可,違者可罰1000萬元。
法務部檢察司長林錦村報告,「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規定,只要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流入外國、中國、香港、澳門或境外敵對勢力,且重大損害國家安全、產業競爭力或經濟發展,就是「經濟間諜」;範圍將授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訂定辦法,針對基於國際公約、國防需要、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考量,或產生領導型技術、大幅提升重要產業競爭力者。
「經濟間諜罪」刑責為5年到12年,「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之域外使用罪」刑責為3年到10年,均比現行「營業秘密法」的侵害營業秘密罪5年以下還重。
同時建立二級二審、國安專庭、速審速結;第一審將由高等法院或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管轄,由專業法庭或指定專人辦理,希望能重懲不法並能速審速結,鞏固我國產業之競爭優勢及更周延保護國家安全。
陸委會法政處長蔡志儒報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將規定,受政府委託、補助或出資達一定基準,從事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業務之個人或法人、團體、機構成員,在結束後或離職3年內,要前往中國須經審查會許可,違者最高可罰200萬元至1000萬元。至於基準也將授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訂定。
而中資若繞道第三地成立人頭公司,來台挖角、投資,也比照中資辦理;刑期從最重1年增為3年,併科罰金也從最重15萬元大增至1500萬元。
法務部表示,草案是由國防部、內政部、法務部共同擬具,代表政府保護尖端科技產業競爭力與維護國家安全之決心,盼將來立法通過後,可提供高科技產業發展堅強的法律保護,讓企業科技研發更無所瞻顧,提升整體高科技產業之競爭力,並能確保國家安全。
行政院則指法務部、示陸委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及委員協調溝通,儘速完成修法程序,為台灣的國家安全、經濟發展及產業優勢,建立堅實防線。
記者鄭信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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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17日通過《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增訂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經濟間諜罪,同時也增訂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的域外使用罪。對此,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鄭運鵬認為,全世界都在圍堵中國的經濟間諜,此次修法是增進國際對台灣的信任,也讓台灣的企業有所保障。
新聞來源:ETtoday新聞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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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將於下半年召開「二十大」,國安單位近期掌握,中共正擴大培訓台灣網紅,將透過新媒體平台影響台灣大選。對此,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鄭運鵬17日表示,他對國人的判斷力有信心,大家要知道這些內容怎麼取捨,「有時候當作笑話看看就好、不要去轉傳,以免造成誤解」。
新聞來源:ETtoday新聞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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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指出,陸資以違法方式竊取產業關鍵技術,使台灣競爭力逐步流失,無疑是國安危機;經濟部未能有效防止陸資投資台灣,通過糾正經濟部,並應檢視法制疏漏,落實查核違法投資。
新聞來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