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廉偵辦宜蘭縣政府涉區段徵收弊案,宜蘭地院2月23日裁定,宜蘭縣長林姿妙、其女林羿伶均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分予具保80萬元、訊後請回。宜檢提出抗告,高等法院就林羿伶的部分發回更裁。宜院昨(4)重為裁定,林羿伶具保40萬元。
宜院表示,聽取林羿伶及其辯護人等意見後,認林羿伶有事實足認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准予具保40萬元。
宜檢表示,待檢察官收到裁定理由後,再行決定是否提出抗告。
檢方表示,抗告資料提出不只1項事證。據了解,林羿伶在首波搜索時藉故去廁所,欲刪除手機訊息被廉政官發現。林羿伶對此未正面回應,僅表示「謝謝大家」。
記者鄭信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