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籍澎湖縣議長劉陳昭玲收賄喬人事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繼國民黨籍的雲林縣議長沈宗隆因涉綠能弊案,遭檢方聲押禁見後;澎湖縣議長劉陳昭玲涉嫌在公共車船、安插人事、拆除違建等3個面向收賄,澎湖地檢署、廉政署13日進行19路大搜索,澎檢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向澎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澎院昨(14)裁定劉陳昭玲、機要秘書陳淑美收押禁見。
據了解,劉陳昭玲遭檢舉介入車管處、湖西消防分隊臨時人員任命案,並有收賄證據,消防局分隊小隊長升官,是以50萬元代價買官;而燒烤業者為求不斷水斷電,合資提供百萬元賄款。
澎檢表示,劉陳昭玲、陳淑美、閨密友人孫春梅,涉嫌共同對於職務行為收受賄賂,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對於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劉陳昭玲另涉嫌圖利特定違章建築,使業者保有不斷水斷電之利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與公務員共同對於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均罪嫌重大。
檢方訊問完畢後,認劉陳昭玲、陳淑美、孫春梅等3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重大,並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另諭知被告前車管處賴姓處長交保新台幣5萬元,其餘被告及證人均請回。
澎院認為有羈押劉陳昭玲、陳淑美之原因及必要性,均裁定准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及受授物件。孫春梅則以20萬元交保,並為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記者鄭信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