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五. 5 月 10th, 2024

公器護兒、補助款買豪宅、藐視議會、歧視女性… 民進黨揭林明溱10大惡行

今(20)日,民進黨新聞部主任兼發言人張志豪、發言人黃彩玲召開「林明溱10惡不赦」記者會,盤點國民黨南投縣第二選區立委候選人林明溱的10大爭議言行,包含使用補助款買豪宅、歧視女性等,並呼籲林明溱不要躲起來讓國民黨幫忙擦脂抹粉,應該大方站出來面對過往的爭議。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黃彩玲指出,今天彙整的都是林明溱說過的話、做過的事,第一,用別人捐的錢給兒子8萬元薪水,林明溱說縣長特助不是黑官,不適用縣府財源,是用他個人政治獻金,拿支持者捐的政治獻金給兒子領高於其他人2到3萬元的薪水,非選舉期間沒有政治獻金時,林儒彬又是怎麼過活?縣府高官薪水本該提供社會檢驗,林儒彬的財產卻是「不能說的祕密」,林儒彬應該自己出來說清楚!

報導中也提到,黃彩玲批評,第二是用人民的選舉補助款買豪宅,林明溱稱自己選兩次立委、兩次縣長,選舉補助款共1400萬元,「我撥760萬元給我們阿彬,這是都合法的!」難道接下來再當選立委,選舉補助款還要再買下一棟別墅給兒子嗎?第三是炫富,林明溱日前稱現代人嫉妒人富有、嫉妒人有錢、嫉妒人有能力,這是普遍人心的意象,原來在老前縣長心中,選民的質疑只是因為「嫉妒」。

黃彩玲指出,第四是藐視議會,當縣議員監督地方建設進度與成效、在質詢林明溱縣長時,林明溱爆粗口、拍桌飆三字經,藐視議會更教壞囝子大小;第五,歧視女性。林明溱曾說要把蔡英文總統「脫到光光光」,然後又說許淑華可以靠「女性的溫柔」來爭取建設,很難想像堂堂一位縣長,竟然公開口出穢言、侮辱女性、物化女性,這已經不只是嚴重失言,這就最真實的林明溱。

原報導

記者林育成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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