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四. 1 月 25th, 2024

涉貪犯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 宜蘭地院裁定林姿妙80萬交保

檢廉偵辦宜蘭縣政府涉區段徵收弊案,並聲押宜蘭縣長林姿妙、其女林羿伶、農業處長康立和;宜蘭地院昨裁定,林姿妙雖犯罪嫌疑重大,但無串、滅證之虞,因此諭知80萬元交保。

檢廉偵辦宜蘭縣政府涉區段徵收弊案,並聲押宜蘭縣長林姿妙、其女林羿伶、農業處長康立和;宜蘭地院昨(23)裁定,林姿妙雖犯罪嫌疑重大,但無串、滅證之虞,因此諭知80萬元交保。宜檢表示,將依裁定內容決定是否抗告。

宜院庭長黃永勝指出,檢察官認被告林姿妙、林羿伶、康立和均涉嫌「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及被告林姿妙另涉財產來源不明罪嫌,聲請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經訊問3名被告、審查檢察官所提出之相關事證後,足認林姿妙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准予具保80萬元;亦認林羿伶、康立和犯嫌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訊後請回。

黃永勝說,基於偵查不公開,不便公布犯罪事實與事證。法官認為本案偵查已告段落,證據也都蒐證完畢且已保全,用交保就能確保本案偵辦。

全案已有財政稅務局長盧天龍、建設處都市計畫科長龍非池涉圖利罪嫌,各具保15萬元;林姿妙二子林佑澤、前立委楊吉雄、楊吉雄胞弟楊耀火涉犯「刑法」湮滅刑事證據罪,分別具保200萬元、150萬元、150萬元。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遭到羈押、地政處長楊崇明5萬元交保、財政稅務局長盧天龍15萬元交保,交通處長黃志良列為被告。

宜蘭市長江聰淵抨擊,標榜清廉的城市竟蒙貪瀆陰影,縣長官邸竟然成為犯罪指揮中心,縣民看了很心酸,林姿妙家人干政過頭;縣長是神聖職務,怎麼會淪為家人共同分配?

檢廉22日的第二波行動,重點在於林姿妙不明金流與未課徵土地增值稅弊案。林姿妙曾被披露,擔任羅東鎮長期間,名下的農會帳戶竟有資金密集存入再領出,總金額達上億元;擔任縣長3年來,該戶頭仍有3000萬元金流,與林姿妙擔任公職的收入明顯不符,且從未向監察院申報這些財產。

楊吉雄一直傳言是林姿妙金主,1月首次搜索翌日,林佑澤立即找楊吉雄簽署文件,企圖製作借貸關係,檢方認為林佑澤與楊吉雄湮滅證據事實明確,因而重保釋回;林姿妙非但無法交代金流,且說法與林佑澤、楊吉雄不符,才遭聲押。

土地增值稅部分,林姿妙與縣府團隊涉嫌協助羅東機六用地旁的1558地號農地地主,包含林姿妙堂姊林束梅兒子、事業夥伴前縣議員劉石純親友、陳正勳的妻子等,在辦理農地買賣時,免課百萬元土地增值稅,有圖利之嫌。

記者鄭信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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