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五. 5 月 10th, 2024

打詐來真的!政院通過打詐新4法 最重關10年、7大產業有防詐義務、授權科技追詐

詐騙橫行,已成全民之怒。行政院會昨通過打詐新4法,包括提出「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修正「科技偵查及保障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洗錢防制法」。

詐騙橫行,已成全民之怒。行政院會昨(9)通過打詐新4法,包括提出「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修正「科技偵查及保障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洗錢防制法」;包括金融機構、虛擬資產服務業、電信業、網路廣告平台、第三方支付服務業、電商業、網路連線遊戲業均負防詐義務,授權執法人員使用GPS定位追蹤、M化車、熱顯像儀進行科技追詐,詐騙同1被害人財損達1000萬元,將加重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政務委員羅秉成盼透過打詐專法搭配明年展開的打詐行動綱領2.0,有望在明年下半年進入「控制期」,達到抑制效果。

內政部長林右昌說明,政府為打擊詐欺犯罪,自2022年6月起實施「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0、1.5版,但相關政策執行與執法缺乏法令依據,透過制定「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可彌補現行法令不足。

這次制定的打詐專法,著重源頭防制特別課予金融機構、虛擬資產服務業、電信業、網路廣告平台、第三方支付服務業、電商業、網路連線遊戲業等7大產業防詐義務,若業者不遵循相關規定,依業別不同,最重處1000萬以下罰鍰,可連續處罰直到業者改善,最重將停止提供服務。

詐騙集團詐騙同1被害人財損達1000萬元,將加重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3人以上假冒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利用電信網路對公眾散布、運用深偽影音或在國外詐騙機房詐騙國內民眾,都將加重刑責。也提高詐欺犯罪者假釋門檻及不得假釋的情況。

法務部表示,修法將規範GPS定位追蹤、M化車掌握手機所在地點、熱顯像儀對室內調查等科技偵查手法。電信事業須留存網路連線封包流量紀錄,即類似網路「通信紀錄」,包括IP位址、連線時間、基地台位址、通訊埠(Port)、連線用量、協定等,就可藉分析數位足跡,溯源及反求犯嫌真正IP及身分,甚至發現潛在受害者以提早防範。

羅秉成指出,下半年會展開打詐2.0準備,預計2025年啟動,會在人力、預算等相關資源配置上調整強化,慢慢補上配套。希望透過打詐專法配合打詐2.0,看明年下半年有沒有機會進入控制期,相信打詐行動綱領2.0版期間內,會讓打詐行動產生抑制效果,到達抑制期。

記者鄭信貞

Facebook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最新文章

Secured By miniOra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