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五. 12 月 1st, 2023

鼓勵能源轉型 電動車免貨物稅再延4年

行政院日前已提出修法,延長電動汽、機車免徵牌照稅優惠,再延長4年到2025年底止。行政院再核定修法,將電動車免徵貨物稅也延長4年,同樣至2025年底止。

行政院日前已提出修法,延長電動汽、機車免徵牌照稅優惠,再延長4年到2025年底止。行政院昨(15)再核定修法,將電動車免徵貨物稅也延長4年,同樣至2025年底止。

財政部說明,現行「貨物稅條例」規定,2017年1月28日至2021年12月31日購買完全以電能為動力的電動車輛並完成登記者,免徵貨物稅;但電動小客車免徵金額以完稅價格140萬元計算的稅額為限;上述減免年限屆期前半年,行政院得視情況決定是否延長減免年限。

財政部表示,電動車免徵貨物稅將於年底屆期,考量國內購置電動車的占比仍低,相關產業鏈尚在起步階段,加上配合國際設定汽車電動化或燃油新車禁售時程,鼓勵國人使用低污染、高效能的電動車輛,有延續電動車免徵貨物稅優惠的必要,因此建議延長電動車免徵貨物稅4年。

記者鄭信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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