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日. 5 月 5th, 2024

團結防疫首台灣》社區照服機構鬆綁 工作人員疫苗施打率須達8成

台灣在三級警戒期間,社區式機構全面暫停提供服務;隨著疫情趨緩、疫苗施打率提高,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宣布,社區式機構可在全體工作人員疫苗施打率達8成且做好防疫整備工作下,逐步恢復提供服務。

台灣在三級警戒期間,社區式機構全面暫停提供服務;隨著疫情趨緩、疫苗施打率提高,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14)宣布,社區式機構可在全體工作人員疫苗施打率達8成且做好防疫整備工作下,逐步恢復提供服務。

衛福部長照司長祝健芳說明,為確保服務對象健康,衛福部訂定「衛生福利機構(社區型)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針對「服務條件」、「自主防疫管理措施」、「具有COVID-19感染風險者之應變措施及發生確診病例應變處置」等管理事項,提供社區式服務機構依循辦理,並填具檢核表報地方政府備查,在完備防疫工作的前提下逐步恢復提供服務。

機構必須符合整體工作人員疫苗施打率達8成,未接種疫苗或接種首劑疫苗未滿14日者,服務前應自費提供3日內SARS-CoV-2抗原快篩陰性證明,並於三級警戒期間須配合每週自費提供抗原快篩陰性證明;建議服務對象接種首劑疫苗滿14日後,再前往接受服務,否則須在接受服務前應自費提供3日內抗原快篩陰性證明或解除隔離證明。

工作人員及服務對象若有確診、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自主健康管理、抗原快篩陽性者,均不可提供或使用服務;動線規劃則必須有分區、隔離、分艙分流、分組活動、用餐機制;交通服務則以每車10人為限,車內禁止用餐、飲水;環境包含交通接送車輛每日至少2次清潔消毒。

發現疑似病例時,機構應於24小時內通報,疑似病例應各自於隔離空間等候就醫或返家,且不得搭乘大眾交通工具;任1位工作人員或服務對象為確定病例時,應暫停服務且立即通報地方主管機關,機構應進行相關人員造冊,並向該等人員宣導請其確實配合疫調;立即就已知資訊先通知確定病例及可能與其有接觸之人員,等待衛生單位調查與聯繫。

祝健芳表示,指引適用範圍包括,社區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機構(日間照顧、小規模多機能)、附設於住宿機構之日間照顧服務、身心障礙日間型服務(含社區日間作業設施、社區式日間照顧、日間服務機構)、精神復健機構(日間型)、早期療育機構。

記者鄭信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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