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主席需繳千萬保證金 國民黨:非額外收取的費用 | 政治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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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主席將於7月24 日改選,參選需繳交新台幣1000萬保證金。國民黨今天表示,此保證金若無法當選就退回,若當選則可抵主席原本即需負擔的第一年募款責任額,絕非額外收取的費用。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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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主席將於7月24 日改選,參選需繳交新台幣1000萬保證金。國民黨今天表示,此保證金若無法當選就退回,若當選則可抵主席原本即需負擔的第一年募款責任額,絕非額外收取的費用。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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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孫文學校總校長張亞中對於黨主席選舉保證金的質疑,中國國民黨今(6)日澄清,此保證金若無法當選就退回,若當選則可抵主席原本即需負擔的第一年募款責任額,絕非黨額外收取的費用,希望有意參選黨主席的同志能體諒黨當前財務的困窘,此項由中常會通過的主席選舉作業細則,是彰顯國民黨主席候選人都願意承擔解決黨的財務困難。
新聞來源:三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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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昨通過黨主席選舉作業細則,明定參選主席需繳交合計1320萬元的登記費、作業費及保證金,讓有意參選的孫文學校總校長張亞中怒批「只認錢、不認人」 。國民黨今(6日)則澄清,1000萬元保證金只是要彰顯國民黨主席候選人都願意承擔解決黨的財務困難,若未當選將退還。新北前市長朱立倫受訪也稱,沒有人會在意
新聞來源:新頭殼 Newtalk
昨(5)日,國民黨中常會通過黨主席選舉作業細則與期程表,預計將於6月3日、4日領表,7月24日舉行選舉。而參選人必須要繳納1000萬元的保證金,如此誇張的金額,也讓網友諷刺,這若沒有有錢岳父,恐怕無法參選。
根據《三立新聞》報導,下午國民黨中常會通過通過黨主席選舉作業細則與期程表,黨主席參選資格確定維持「一年條款」也就是入黨須滿一年的規定。6月3日、4日領表領表時要繳20萬領表費;7日、8日辦理候選人登記作業要繳交選舉作業費300萬,比過去的200萬多了一百萬。另外落實黨公職募款責任額收繳,參選黨主席者,在登記參選要預繳第一年募款責任額做參選保證金,其中黨主席責任額為一年1000萬元。這次的「保證金」也是歷屆黨主席選舉之最。
報導中也說到,目前國民黨主席選舉除了現任主席江啟臣明確表態爭取連任,曾角逐國民黨總統初選的學者張亞中也表態角逐,另外智庫副董市長連勝文亦鬆口考慮參選,其他前高雄市長韓國瑜與黨前主席朱立倫,雖未表態,但除了備受矚目,也在評估參選可能。
記者林育誠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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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中常會5日通過黨主席選舉作業細則與期程表,參選者須繳20萬領表登記費、300萬選舉作業費(多退少補),以及1000萬選舉保證金。對此,表態參選的台灣孫文學校總校長張亞中晚間表示,他準備向他人借1000萬元保證金,不需要大家煩心。
新聞來源:ETtoday新聞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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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中常會今(5日)通過國民黨主席與黨代表選舉作業細則,敲定國民黨主席改選將於7月24日投票,6月上旬開放領表及登記,同時新增參選保證金規定,參選國民黨主席連同領表登記費、選務作業費及保證金,共需繳納1320萬元。國民黨文傳會主委王育敏轉述,今天國民黨中常會通過了黨主席選舉作業細則,確認黨主席選舉
新聞來源:新頭殼 New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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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今(5日)召開中常會討論黨主席選舉細則與時程,參選黨主席除須繳交200萬元選務作業費之外,預期將新增需繳交1000萬元高額參選保證金的規定。對此,國民黨資深中常委李德維也表示,既然要擔任比較窮困的國民黨的主席,當然也要一定程度的付出國民黨主席預計7月24日改選,在今天中常會通過選舉細則與選舉時
新聞來源:新頭殼 New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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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集團是警方最頭痛犯罪模式,資金的流向警方也難以掌握,警方受理一件詐騙案,「嫌犯」與「被害者」都是歹徒洗錢用的棋子,詐欺集團利用打字員徵才廣告,一邊蒐集被害人A的銀行帳戶,一邊以「繳納千元保證金」為由,要求被害人B匯款到被害人A的帳戶,試圖混亂金流,讓警方難在短時間內追查到帳戶,警方呼籲求職前最好先面試,以免誤入詐騙陷阱。這件詐欺案的A、B兩個受害者,都是看到臉書、IG上的徵才廣告,工作的內容是打字員號稱在家工作、打打字就能賺錢,不過當被害者私訊詐騙集團的帳戶卻不告訴兩位被害人要上哪面試或是要擅打什麼文字內容,只是要被害人不斷加入LINE群組、追蹤某個未公開的IG帳號,並下載中國製的聊天APP討論工作模式。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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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地下期貨業者常以各種行銷手法,違法吸引民眾參與投資。金管會指出,常見地下期貨手法,包括:「以期貨分析系統軟體招收會員」等4大種類,並強調未經許可擅自經營期貨經理事業者,依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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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范雲過去登記參選台北市長時,因拒繳200萬元選舉保證金,遭台北市選委會拒絕受理登記,事後范雲提起撤銷訴訟,但今天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對此,范雲受訪表示,希望中選會能研議修改保證金這項不合理的規定,否則她會上訴到底,並將在窮盡所有救濟管道後聲請釋憲。范雲表示,我國選舉制度只保障了選民的平等,卻未能保障窮人享有與富人相同的參政權,根據她所蒐集到的資料,台灣的選舉保證金幾乎是所有國家中最高的,在德國甚至認定保證金違憲,若台灣要深化民主,就應該要修改現行的保證金制度,讓選舉更公共化。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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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任民進黨立法委員范雲擔任社民黨召集人時期,原已登記參選台北市長,為了抗議保證金制度侵害人民參政權,拒繳200萬元保證金,事後遭台北市選委以原處分拒絕受理登記;范雲提撤銷行政訴訟。案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定原處分並無違法,今天駁回范雲請求。可上訴。北高行指出,范雲雖提撤銷訴訟,但北市長選舉已辦理完畢,因此范雲提起本件訴訟欠缺權利保護必要,且依釋字第468號解釋及選罷法第32條第1項立法理由可知,設立保證金目的均是為使參選人審慎考量是否要登記擔任候選人,並非基於輕率決定或隨意起舞而逕自參選。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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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范雲於2年前申請登記參選台北巿長,因不繳保證金遭北巿選委會不受理,她不服而提起行政訴訟。法院今天認定北巿選委會不受理處分無誤,判范雲敗訴。全案可上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公布新聞資料指出,范雲於 2018 年8月 30 日向台北巿選舉委員會申請登記為台北市第7屆市長選舉候選人,但因未繳納保證金,北巿選委會以不合規定為由,當天作成「台北市第7屆市長選舉依法不予受理候選人申請登記通知單」,不受理范雲的申請。
新聞來源:芋傳媒 Taro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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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范雲於2年前申請登記參選台北巿長,因不繳保證金遭北巿選委會不受理,她不服而提起行政訴訟。法院今天認定北巿選委會不受理處分無誤,判范雲敗訴。全案可上訴。
新聞來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