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六. 5 月 18th, 2024

公開透明!立院三讀 議員財產申報應公開 年底即適用

昨(3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修正案,修正內容包含直轄市市議員、縣市議員及其候選人的財產申報應上網公告,且直接適用於今年即將語形的九合一選舉。法務部表示,此一修正將能使選民更加瞭解候選人財務狀況,並有效端正選風,貫徹廉能政府。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法務部指出,為增加民眾對政府施政及公職人員清廉操守的信賴,並預防利用職權牟取私利,今天立法院三讀通過「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6條、第8條及第20條修正草案」,修正重點包括,除現行第6條第2項規定總統、副總統、五院院長、政務人員、直轄市長、縣(市)長及立法委員之財產申報資料應予公告外,為達成課予公職人員財產公開透明的目的,因此增列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財產申報資料應予公告。

報導中也提及,此外,針對現行特定職務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應予上網公告,但未明文規定上網公告期間為何,此修正案因此修正增列應上網公告至其喪失原申報身分後1年。法務部考量認為,民意代表具高度政策決定權限及影響力,有必要使其財產變動透明化,於定期申報期間應將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之不動產及國內上市上櫃股票的變動情形予以申報,但現行規定僅課予立法委員及直轄市議員變動申報義務,因此,此次修正案增列縣(市)議員一併納入規範。

法務部表示,此項修正案經總統公布後即開始施行,除持續落實政府透明化及反貪腐政策外,亦將適用於今年11月26日舉行九合一選舉,屆時,凡是欲參選直轄市、縣(市)議員選舉的候選人,經審定候選人資格後,各級選舉委員會應將其財產申報資料上網公告,一方面可使選民藉此瞭解候選人財產狀況,選賢與能,另一方面也可促使候選人保持清廉操守,乾淨選舉,將有助於端正選風,貫徹廉能政府。

原報導

記者林育成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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