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日. 5 月 12th, 2024

「妙」!建設處長涉弊收押 林姿妙改派有酒駕前科的代理

近日,宜蘭縣政府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因涉嫌貪污案而遭到收押,面對此一狀況,宜蘭縣政府竟派原先因酒駕下台的李新泰,回任建設處代理處長。這也讓民進黨宜蘭黨部批評,「貪污變酒駕的」,難道這就是縣府用人標準嗎?對此,李新泰則說,酒駕一事已自請處分,他坦然面對。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宜蘭縣長林姿妙及縣府團隊捲入貪污、洗錢弊案,縣府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還因此被收押;大前天,縣府竟派去年四月因酒駕被拔掉建設處長,調任參議的李新泰回任代理處長。李酒駕時,縣府還特別強調「酒駕零容忍」,已將李調非主管職並行政懲處。

報導中也表示,民進黨縣黨部主委陳俊宇抨擊,林姿妙兩度強勢任用不具資格的吳朝琴代理建設處長,已阻礙公務人員正常升遷,而今吳因貪污案遭羈押,縣府卻派酒駕被拔官的李新泰回任代理,這是多麼諷刺與可笑,縣府難道都沒有人才,一定要吳朝琴與李新泰輪來輪去,還是落實林姿妙用人唯親、親人把持縣政的傳言。

黨部呼籲林姿妙,民主政治運作應有更高的道德標準,貪污、酒駕都是社會大眾所不能容忍,縣府應該以嚴厲標準檢視自己團隊,建設處代理處長竟從「貪污變酒駕的」,當真是完全不在意社會觀感與民眾感受嗎?請林姿妙懸崖勒馬,拔擢優秀公務人員承擔,才是正途。

原報導

記者林育成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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