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貞昌:種大麻仍是嚴重違法 不要輕忽 | 政治 | 中央社 C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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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今天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新增條文種大麻供自己施用且情節輕微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此案函請立院審議;行政院長蘇貞昌提醒,種植大麻仍是嚴重違法,民眾不要輕忽。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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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今天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新增條文種大麻供自己施用且情節輕微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此案函請立院審議;行政院長蘇貞昌提醒,種植大麻仍是嚴重違法,民眾不要輕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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