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震撼彈!昨判刑7年8月 立委陳超明擬以無黨籍參選苗栗縣長 | ET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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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集體貪瀆案,苗栗縣立委陳超明昨天遭台北地方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7年8個月,褫奪公權3年,陳第一時間發表聲明,自認清白, 喊政治迫害;今天更拋出震撼彈,打算參選下屆縣長,陳接受電話訪表示:「文宣準備中,會很快對外公布。」
新聞來源:ETtoday新聞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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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集體貪瀆案,苗栗縣立委陳超明昨天遭台北地方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7年8個月,褫奪公權3年,陳第一時間發表聲明,自認清白, 喊政治迫害;今天更拋出震撼彈,打算參選下屆縣長,陳接受電話訪表示:「文宣準備中,會很快對外公布。」
新聞來源:ETtoday新聞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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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於6日針對立委集體收賄案宣判,5名立委通通被判有罪。其中國民黨籍立委陳超明被控收受太平洋流通公司前董事長李恆隆100萬元賄款,判刑7年8月,理由之一狡辯「順水人情」被認為犯後態度不佳。而其實陳超明也被抱怨李恆隆抱怨,只打2通電話「效果不佳」且「收費過高」。
新聞來源:三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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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陳超明及趙正宇被控分別以政治獻金專戶收錢,陳超明收受前太流公司董事長李恒隆新台幣100萬元賄賂,北院今天判7年8月;趙正宇仲介土地收下221萬元,逃漏稅遭判6月。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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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國民黨立委陳超明7年8月徒刑,陳超明發布聲明指出,檢察官承認本案並無貪污對價的直接證據,一審法院竟可以判他有罪,實在讓人錯愕。
新聞來源:芋傳媒 Taro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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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集體涉貪今(6)日宣判,台北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判處現任立法委員蘇震清10年徒刑、廖國棟8年6月徒刑、陳超明7年8月徒刑、前立委徐永明7年4月徒刑。趙正宇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對此,陳超明發出新聞稿,「天真的黑了!大道不行,無言不語!天良不見!司法淪為政治鬥爭、打擊異己的工具,司法已不被期待,台灣價值已不見」。
新聞來源:三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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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國民黨立委陳超明7年8月徒刑,陳超明發布聲明指出,檢察官承認本案並無貪污對價的直接證據,一審法院竟可以判他有罪,實在讓人錯愕。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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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涉貪案今天宣判,台北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判現任無黨籍立法委員蘇震清10年徒刑、國民黨籍立委廖國棟8年6月徒刑、國民黨籍立委陳超明7年8月徒刑、前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7年4月徒刑。無黨籍立委趙正宇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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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審理跨黨派立委集體收賄弊案,今(6日)依《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等罪,重判4名現任或卸任立委各7年4月到10年徒刑,其中涉收賄100萬元的立委陳超明,被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刑7年8月、褫奪公權3年並全額沒收犯罪所得,他大表不服,立刻發表《司法已死》聲明,痛批司法淪為打擊異己的工具,但北院判決指出,陳超明不認罪,狡辯本案行為只是「順水人情」、「交朋友」,犯後態度不佳,因此從重量刑。
新聞來源:ETtoday新聞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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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集體涉貪案今天(6日)宣判,台北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判處現任立法委員蘇震清10年徒刑、廖國棟8年6月徒刑、陳超明7年8月徒刑、前立委徐永明7年4月徒刑,至於立委趙正宇,判違背稅捐稽徵法逃漏稅判刑6月。對此,趙正宇表示,經過2年漫長的日子,今年他總算可以陪著家人,過一個安心的父親節。前太流公司董
新聞來源:Newtalk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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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集體涉貪案今天(6日)宣判,台北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判處現任立法委員蘇震清10年徒刑、廖國棟8年6月徒刑、陳超明7年8月徒刑、前立委徐永明7年4月徒刑。對此,蘇震清受訪時表示,他清清白白、坦坦蕩蕩,沒有做出對不起屏東鄉親的事,也未貪污;同時,他發表3點聲明,強調此認定與事實證據不符,為捍衛清白
新聞來源:Newtalk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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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今(6)日審理涉及4名跨黨派立委的集體貪瀆案,依《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嫌,一審宣判無黨籍立委蘇震清被判10年、褫奪公權5年;國民黨立委廖國棟8年6月、褫奪公權4年;國民黨立委陳超明7年8月、褫奪公權3年;前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7年4月、褫奪公權3年;無黨籍立委趙正宇6個月、易科罰金6萬元。均
新聞來源:Newtalk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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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審理立委貪污案,今天傳喚國民黨立委陳超明等人召開言詞辯論庭。陳超明出庭前受訪時表示,相信司法會還給他公道、清白,確信自己應該是沒有罪。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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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密集審理前年爆發的立委收賄案,今第二波辯論立委陳超明涉收賄100萬元情節,陳一股腦吐訴遭羈押4個月的不滿,批檢方看到立委就見獵心喜,結果為了收場,編出更大的謊起訴他,「精彩有餘、推理不足」,如果他遵守《政治獻金法》用專戶收獻金開收據仍有罪,「整個立法院的立委都要被關了」,他請求合議庭速審速結,自信無罪。
新聞來源:ETtoday新聞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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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密集審理前年爆發的立委收賄案,前天(16日)率先審結立委廖國棟涉收賄790萬元案情,今第二波辯論立委陳超明涉收賄100萬元情節,陳超明在庭外短暫受訪,強調相信司法會還他公道,「我應該是沒有罪!」不過庭訊時被審判長要求當庭看完一份證據表示意見,陳超明不改草根性,直言自己不是律師,沒辦法一下子看完密密麻麻的內容,「妳(指審判長)講了我才比較懂!」
新聞來源:ETtoday新聞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