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四. 5 月 9th, 2024

花蓮王吃鱉》傅崐萁違法課礦石稅8年20敗 花蓮縣府認輸退2億餘元

花蓮縣政府於2016年傅崐萁任內違法將礦石景觀稅從每噸10元調漲為70元,業者認為這是違法漲價向法院提起訴訟,花縣府在8年間20敗;花縣府提起大法官解釋、聲請再審均遭駁回。花縣府現決定決定認輸並退回業者2億多元稅款。

花蓮縣政府於2016年傅崐萁任內違法將礦石景觀稅從每噸10元調漲為70元,業者認為這是違法漲價向法院提起訴訟,花縣府在8年間20敗;花縣府提起大法官解釋、聲請再審均遭駁回。花縣府現決定決定認輸並退回業者2億多元稅款。

花縣府從2009年起訂定「花蓮縣礦石開採特別稅自治條例」,課徵稅額每公噸從4元、5.2元逐漸增加到10元。但傅崐萁在2016年提前廢止原先準備施行到2017年的每噸10元的礦石稅,另通過新法每噸課徵70元。多位行政法官在判決書中認為,課徵特別稅的自治條例最長應為4年,人民對此施行期限已具信賴,在實施期間若要提高稅率,其幅度應不超過原訂稅率的30%;如在年限屆滿前提前終局廢止,應是有利於人民的稅賦免除。

歷審法官認為,花縣府2016年提前廢止舊法,新法稅率更暴增7倍,加重人民負擔,係違法課稅。花縣府則提請大法官釋憲、聲請再審,均遭駁回。大法官認為地方自治條例規定由法院自得予以審查,議決不受理。

民進黨花蓮縣議員張美慧7日詢問礦石稅進度。地方稅務局長呂玉枝說,就8件敗訴確定案件,將依照判決意旨,與業者溝通辦理,依照判決主文其中有兩件業者要給付每公噸10元礦石稅,其他案件每公噸給付13元已與業者溝通,當初8件預定課徵7億多元,由於訴訟中業者繳納半額約3億多元,估計將退還業者2億多元的超徵礦石稅,將以縣府稅計剩餘來支應。

記者鄭信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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