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一. 5 月 6th, 2024

杜絕選舉歪風 政院拍板修農會法 賄選可關7年罰千萬

行政院院會通過「農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提高賄選刑度與罰金,從原本的有期徒刑3年以下、罰金9萬元以下,提高至有期徒刑3年至7年、罰金100萬元至1000萬元。

為杜絕農會選舉歪風,行政院院會今(31)通過「農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提高賄選刑度與罰金,從原本的有期徒刑3年以下、罰金9萬元以下,提高至有期徒刑3年至7年、罰金100萬元至1000萬元。

此外,為將強農會的專業,農會統一考試及聘任職員之訓練,由農委會督導中華民國農會辦理。其統一考訓之資格、作業流程、科目計分基準,由農委會定之。

至於農委會版草案有關賄選者速審速決與中央可指派十二名農會專業理事的兩項條款則因爭議過大刪除。

為強化農理監事會議之運作機制,將比照「人民團體法」,無正當理由未召開理監事會超過2個會次,由主管機關解除職務,另行改選。理監事連續2次缺席者,視同辭職,由候補理監事依次遞補。

為強化農會自治,將明定總幹事代理順位;適用於總幹事之聘任屆期未能產生、總幹事任期屆滿、總幹事中途出缺等狀況。

記者鄭信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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