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五. 4 月 12th, 2024

反滲透法

反滲透法立法》關媽祖什麼事?《反滲透法》與歐美立法性質一致

民進黨團預計將於31日通過反滲透法,宋楚瑜競選辦公室發言人于美人昨(24)日痛批,此法將使得臺灣前往中國做宗教交流的民眾,變成共諜,且質問難道媽祖、關公是共諜嗎?對此,可看出于美人對於「反滲透法」的不瞭解,陸委會也早於12日時召開記者會說明,表示「反滲透法」只處理「故意行為」,並沒有處罰「過失犯」的規定,且認爲此法用意在於彌補現行法令中,缺乏防堵境外勢力「在地協力者」的概念。

根據《中央社》報導,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在記者會表示,現行政治獻金法、公民投票法、遊說法及總統副總統、公職人員選罷法,都禁止境外勢力從事選舉及民主政治相關活動,但對於「白手套」、「中間人」並無規範。他表示,境外勢力得以透過「在地協力者」迂迴規避法律規定,「反滲透法草案」就是意在補充規範政黨、政治團體、擬參選人和提案人以外的所有「在地協力者」。

報導中也說到,「反滲透法草案」的整體構成要件相當嚴謹:行為人除了要具備受境外敵對勢力指示、委託、資助的「滲透作為」,還必須進而從事上述5種「不法行為」,才會成為處罰的對象。邱垂正說,「反滲透法草案」並沒有處罰「過失犯」的規定,只處罰故意行為,如果行為人主觀上對於滲透來源或影響選舉、干預民主程序、妨害社會秩序的不法行為,並不具備認知,或者並沒有使其發生的意思,就不會受到處罰,個案上也會由司法機關做嚴謹的認定與判斷。

反滲透法的立法性質、緣由,其實與歐美各國類似法案一致,目的在於阻止中國滲透,構成要件也相當嚴格。且阻止中國日益猖狂的滲透,儼然已成為國際社會中重要的議題之一,我國政府也跟隨國際腳步,制定反滲透法。但是,宋楚瑜競選團隊、國民黨多次「抹黑」反滲透法,並向民眾傳遞錯誤資訊,試圖阻止此法通過。這樣的行爲,實在讓人懷疑,究竟是在「緊張」什麼?

記者林育誠報導
寶島通訊

反滲透法立法》北京頻伸黑手 英、澳等國急立法防堵

近期有立場親中的政黨代表,針對正在立法院審議中的反滲透法表達反對意見,但反滲透法並非台灣所獨創,而是在近年來中國對外施展鋭實力、干預他國社會下,世界各國紛紛提出的反制之道。包括美國、英國、澳洲,都有類似法案。

美國是外國勢力干預警覺最早的國家之一,早在1938年便制定「外國代理人登記法」,要求以「政治或准政治身份」,代表外國利益的代理人公布他們與外國政府的關係、相關活動和資金訊息。換言之,就是透過資訊公開透明的強制要求,讓美國人民進行檢驗。

2018年,美國司法部要求中國新華社與中國環球電視網註冊為外國代理人,此舉意味著這兩間媒體,其實已經不是擁有獨立報導空間的媒體,而是聽命於中國政府的傳聲筒。美國對中國的警覺,由此可見一斑。

在其他國家方面,澳洲在2018年通過「二○一八外國影響力透明計畫法案」、「二○一八國家安全立法修正(間諜活動以及外國干預)法案」並且修改刑事法令,納入意在干預民主程序或提供情資給外國政府的秘密、欺騙或者威脅性活動,以及對任何「關鍵基礎設施」造成損傷之外國干預和「破壞」行為。僅管澳洲總理否認是針對中國,但當地近年來頻傳中國介入的政治賄賂醜聞,例如工黨明星鄧森收受中國商人黃向墨不當資金,事件爆發後,鄧森辭職,黃向墨也遭取消居留權。這些中國介入的案例,使得澳洲輿論普遍認為這些法令的修正,就是針對中國。

英國部分,剛改選完的新內閣,也表態要考慮修改於1351年立法、有650年歷史的叛國法,與新的間諜法配套,其中一項內容,便是所有在英國工作的外國探員必須向政府登記。英國情報機構軍情五處(MI5)和政府通訊總部(GCHQ)曾警告,中國有許多留學生到英國求學,英國大學必須確保和中國的來往不可危害學術自由,並確保校園不要成為「敵意國家進入的輕鬆管道」。

記者陳軒宇報導
寶島通訊

中資亂大選》反什麼?《反滲透法》協商 國民黨開公聽會反對

有這種在野黨,台灣還需要敵人嗎?中國間諜王立強向澳洲政府投誠並提供情資後,引起美國、澳洲、台灣等國高度關注;台灣民進黨也因此推出《反滲透法》草案,與日前通過的國安五法修正,一同完善台灣防衛中國滲透法制體系。但國民黨的態度卻是反對到底!

自由時報報導,立法院國民黨團今(10)召開「反滲透法草案」公聽會,黨團總召曾銘宗說,將邀請前總統馬英九及相關官員,檢視民進黨團的「反滲透法草案」是否可行;而民進黨團中午也將邀集朝野黨團協商「反滲透法草案」,黨團書記長李俊俋直言,若協商無共識,十八日停會後,將於卅一日加開院會,直接訴諸表決。

國民黨除召開公聽會「檢視」民進黨版草案之外,也提出「反併吞中華民國法草案」作為反制對案,並上週五院會提案逕付二讀,但並未通過。

曾銘宗指出,「反滲透法草案」有三點疑慮。首先是程序不完備,僅邀親綠學者召開一場公聽會就逕付二讀,不尊重在野黨;第二,草案中「受指示、委託」等字眼,充滿不確定概念,滲透來源更包山包海;第三,涉及刑期竟全交由檢調判斷,若有失察,恐有侵害人權之虞;因此,國民黨團召開公聽會釋疑。

針對國民黨質疑,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則回應,「反滲透法草案」僅民進黨團有版本,假如馬英九是為了來宣揚民進黨理念,我們歡迎之至。

李俊俋則表示,若朝野協商無共識,在十八日停會後,「反滲透法草案」將於卅一日加開院會直接訴諸表決。

對於國民黨提出的「反併吞中華民國法草案」,李俊俋批評,國民黨團版本的結構,看起來是「為了打假球而打假球」,且會造成嚴重的「藍色恐怖」,部分條文甚至有違憲問題。

「反併吞法草案」第 4 條規定,「通謀敵對組織或敵對組織成員,意圖消滅、併吞、取代中華民國,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李俊俋質疑,退將吳斯懷跑到中國參加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主持的活動,還為中共國歌起立致敬,是否也算是「通謀敵對組織成員」?這樣的行為難道還不通敵?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也批評,反併吞法草案比刑法一百條還可怕;該法最嚴重的問題是,抄民進黨「反滲透法」架構,結果漏抄第 11 條,各級政府機關知違法之情事者,應主動移送或函送檢察或司法警察機關偵辦;若沒有這條,行政機關的權力會大到比東廠還要東廠,完全可以為所欲為。

據了解,府院黨已有默契要在本會期結束前三讀通過「反滲透法草案」,對民進黨版本法案並無疑義。針對本會期停會日,民進黨團在十一月八日提出於十二月十八日至卅一日停開院會及委員會,因已過一個月協商冷凍期,院會今天將直接表決定案。

記者陳軒宇報導

寶島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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