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本光電籌設案 原民部落與經濟部庭上爭辯 | 社會 | 中央社 C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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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知本溪出海口興建光電園區取得經濟部籌設許可,當地卡大地布部落請求撤銷籌設許可。法院今天開庭,經濟部律師說,部落屬當事人不適格,部落則說,諮商投票過程有爭議。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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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知本溪出海口興建光電園區取得經濟部籌設許可,當地卡大地布部落請求撤銷籌設許可。法院今天開庭,經濟部律師說,部落屬當事人不適格,部落則說,諮商投票過程有爭議。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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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於1950年代以「轉帳撥用」,取得日本於現今北市中正區的房產及土地,經黨產會認定為不當黨產,對國民黨追徵8億6488萬餘元,國民黨想以1947年、現值美元385億餘元的美元公債,抵銷被追討的8億餘元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5日判國民黨敗訴。
新聞來源:ETtoday新聞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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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黨產會去年9月認定,「中華救助總會」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名下市值13億元資產遭凍結,救總聲請停止執行,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救總不服,提起上訴,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全案尚待釐清法律關係及相關程序,牽涉不當黨產回復制度的設計等重點,救助抗告有理由,今廢棄原裁定,發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裁。黨產會調查指出,國民黨戰敗自中國來台後,黨務系統透過中央改造委員會力圖革新,1950年成立「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接著在2000年更名為「中華救助總會」,救總不只是收容、安置難民,救總也替國民黨政府在海外、香港執行「心戰喊話」任務。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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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早,《壹週刊》獨家踢爆李佳芬在 2016 年遭到最高行政法院定讞,「認證」李佳芬短漏報當時一舉賺進 1,642 萬的「東方明珠」豪宅交易。
新聞來源:芋傳媒 Taro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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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豐銀紐約分行2015年遭美國紐約州金融署(NYDFS)裁罰57億元,金管會在2016年解除兆豐銀前董事長蔡友才職務,不過隨後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判蔡友才勝訴。金管會今(14)日表示,本案經過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並尊重法院判決,至於是否重回金融圈,則要看個案而定。
新聞來源:ETtoday新聞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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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促轉會今年5月做成處分,依促轉條例規定要求國民黨將二二八事件、動員戡亂等33筆有關的政治檔案資料,移歸國有,但國民黨不服,申請復查後,並向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遭駁回後,提起抗告,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國發會檔案管理局是我國檔案管理的專責機關,檔案移歸後,並無造成「難以回復」的損害,不符停止執行要件,今裁定抗告駁回確定,即國民黨應移歸相關政治檔案給檔案管理局。此案源於,去年8月8日,促進轉型正義委會員(簡稱促轉會)為辦理促轉條例第18條第1項有關政黨、附隨組織或黨營機構持有政治檔案審定事宜,檢送「政黨、附隨組織或黨營機構持有政治檔案通報清冊」給國民黨,要求國民黨在文到後1個月內,填報二二八事件等相關的33筆政治檔案原件給國發會檔案管理局。
新聞來源:自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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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轉會審定國民黨33筆檔案為政治檔案要收歸國有,國民黨不服,向原審法聲請停止執行遭駁回後,提起抗告。最高行政法院認定,確實不符停止執行要件,駁回抗告而確定。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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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將國民黨通報的檔案清冊中,有關「二二八事件」與動員戡亂時期等33筆史料審定為政治檔案後,發函國民黨要移歸國有。國民黨不服聲請停止移歸國有執行處分,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駁回後提出抗告,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原裁定並無不當,今(3)日裁定駁回抗告,國民黨敗訴確定。國民黨去年10月,向促轉會通報4萬3095筆檔案,促轉會逐一檢視,初步排除約2萬筆非屬政治檔案後,審定認為其中涉及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將國民黨通報的檔案清冊中,有關「二二八事件」與動員戡亂時期等33筆史料審定為政治檔案後,發函國民黨要移歸國有。國民黨不服聲請停止移歸國有執行處分,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駁回後提出抗告,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原裁定並無不當,今(3)日裁定駁回抗告,國民黨敗訴確定。國民黨去年10月,向促轉會通報4萬3095筆檔案,促轉會逐一檢視,初步排除約2萬筆非屬政治檔案後,審定認為其中涉及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當時,國民政府、民間各界對事件處理意見、決策及特定人士於事件期間活動紀錄,以及動員戡亂體制、戒嚴體制的建立及施行,包括1945年8月15日以後政府機關(構)頒定法律命令;政黨舉行的會議、議案、黨內執行動員戡亂、戒嚴等33筆相關檔案,符合《促轉條例》對政治檔案的定義。發函國民黨,要求文到次日起30天內,將33筆檔案原件,移歸國發會檔案管理局。國民黨不服,向促轉會申請復查還沒有結果,就直接向北高行提出聲請停止原處分執行。北高行審理後認為,本件沒有急迫情事,聲請不符法律規定,裁定駁回。案經抗告最高行政法院,合議庭認為,原裁定認為檔案移歸國有後,沒有會造成國民黨有難以回復損害的要件,不符聲請停止執行要件規定;國民黨因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而將受到的不利益,應非屬「暫時權利保護」制度所擬保護的權利態樣,國民黨指稱未在30日內完成移歸作業,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所面臨的法律上風險,具有急迫情事,理由不可採。今(3)日裁定抗告駁回,全案確定。
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